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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为了加强对城市低保对象的科学管理,从 7月开始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对A类人员6个月复查一次,B类人员 3个月复查一次,C类人员每月复查一次,并设有监督举报电话,对在复查中发现收入有变化的及时进行调整,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停保。
  2004年底,喇嘛甸镇共有低保对象44户110人,其中:A类3户3人;8类12户19人;C类29户88人,月人均享受金额为 58.6元。全年累计有1279人次低保,发放保障金69535元。为22户低保户补助供热面积520平方米,补贴供热资金11240元;为14户低保家庭的15名子女发放就学补助8814元,为1名考入高校的低保对象子女补助4000元,有46人次得到医疗救助。
  [基层政权建设] 1、 规范村民自治章程,促进村级民主管理。全镇六个村都已完成《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对农村社会治安、村风民俗、邻里关系、婚姻家庭、文化教育、土地林木、执行规定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规范。对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推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2、 强化村级干部队伍建设。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机关选派、公开选拔、横向交流和大胆引进等措施,选派一批思想好、作风硬、懂经营、会管理的国家干部到村任职,实行了村党支部书记职业化。并通过村委会换届选举,民主选出了农民信赖的、热心为村民服务的带头人,为农村致富奔小康起到了组织上的保证。同时,建立村级后备干部档案和“人才储备”制度,目前共有村级后备干部16人(女 1人),其中党员12人,35岁以下15人,高中以上学历16人,其中正在攻读大学的2人,解决了村级班子后继乏人的问题。
  [双拥优抚工作] 喇嘛甸镇2004年享受抚恤金的优抚对象45人,在职伤残军人 1人,在乡伤残军人4人;烈属3人(慰问烈属2人);解放前在乡老复员军人17 人,解放后在乡老复员军人18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2人;现役军人41人。在优抚工作中,注重把优抚政策落到实处,建立了镇、村委会与优抚对象的包扶网络,定期对全镇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2004年镇政府积极筹措资金解决发放优抚优待金 14700元。为方便优抚对象就医看病,建立优抚医院,设立优抚门诊,优抚病房。全镇共建立优抚定点医院和定点优抚卫生所 9个,形成了优抚医疗网络。镇医院对优抚对象实行了“八免一优惠”,即:免收挂号费、诊断费、透视费、 B超费、心脑电费、常规化验费,处置费和住院期间床费,看病住院用药优惠全部药价的10%。农村义务兵优待金及时兑现。义务兵优待金按每年2800元提取。2004年共计支付8人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44800元,兑现率 100%。坚持定期走访慰问,为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救灾救济工作] 下拨春夏荒救济粮共计 18800斤。其中,拨给各村125户281人灾民救济粮6300斤,拨给敬老院口粮 12500斤。解决12户特困户帮贫解困资金5467元,接收发放捐献衣物1100余件。为因涝灾倒房的4户村民解决翻建住房补助4500元,新建住房8间。
  [老龄工作] 在农村人口中六十岁以上老年人总数1724人,占总人口数的5.9%,其中男性877人,女性847人,80岁及以上老年人141人,占总数的8.2%,90岁及以上老年人15人,(有一位100岁老人) 占总数的0.9%。没有法定赡养人不履行赡养的情况。
  为了使老年人老有所乐,今年,区、镇两级政府投资100万元建起了900平米的镇老年活动中心,新华村投资20万元建起了200平米的村农民活动中心,区、镇投资800万元,建起了面积3000多平方米的镇农村敬老院也已启用。
  [殡葬改革] 加大了对土葬的查处力度,2004年,全镇没有一起土葬现象。对铁路、公路两侧,田间、地头等处的所有散埋滥葬坟墓,实行平坟深葬。共深葬平坟1000余座。
  [残疾人工作] 建立了残疾人档案和残疾人就业档案。全镇共有残疾人 390人,其中,肢体残疾255人、智力残疾53人、言语听力残疾36人、视力残疾37人、精神残疾9人。
  以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和加强各村残疾人工作为突破口,强化了残疾人康复、就业、扶贫、教育、文体、募捐等各方面工作。
                                     (李子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