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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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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为了扩大宣传影响面,在区政府网站、区有线电视开设了专栏,对创建情况进行及时报道。印制宣传单 2万余份,由社区工作人员发放到每户居民家中,编印了《精神文明建设学习手册》,投资10万元制作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大型公益性广告牌,在临街主要建筑物上悬挂宣传条幅近 100条,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家喻户晓,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创建意识,并完成实地调查和网上调查问卷1000余份。同时,还利用创建文明城市的契机,利用各街道社区的市民学校,组织居民学习《市民文明公约》、《市民文明守则》、《家庭美德》等一系列教育规范,使居民受教育率达80%以上。
  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对每个申报单位都严格把关,认真检查每一项申报所需材料,不合格的坚决不予申报。2005年,让胡路国税分局、区检察院、建行让胡路支行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区人民法院、区地税分局、北星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西宾街道悦园社区被评为省级文明社区,乘风街道阳光家园小区被评为省级文明小区,喇嘛甸镇被评为省级文明小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