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胡路交警大队
让胡路交警大队
让胡路交警大队
[基本情况]让胡路交警大队在全市警务体制改革中,由原让胡路公安分局直属的一个大队,变为独立机构,直接隶属于大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管辖。
辖区总面积 1394平方公里,人口46.5万人,有县团级单位58个,中直企业3家:大庆石油管理局、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炼化公司;省直企业两家:黑龙江化工厂和大庆电业局。现有机动车辆41000余台,非机动车辆23万余台,驾驶员43000人;现有主干道 6条,次干道12条,繁华路段7处,辖区道路长485延长公里。有出租车公司6个,出租车驾驶员 2578人,出租车1990台。人员比较集中的地点有:让胡路、龙岗、龙南、西寨、东湖、庆新、方晓、喇嘛甸镇,商业网点有让胡路商场、乘风商场、大庆商厦、商贸中心、昆仑购物、龙岗市场、让胡路火车站、龙南体育馆、少儿活动中心等14处。这些地点人员集中,车流量大,是交警管理的重点地段。公安体制改革后,交警大队由原办公楼(中央大街 100号)搬迁至龙岗市场附近,原治安大队处办公。
大队现有民警39人,其中女民警4人,党员17名,大队民警平均年龄40.04岁,平均警龄19.4年,研究生1人,本科13人,专科22人,高中3人。党员30人。大队下设6个中队,其中第6中队为综合中队。
[开展“一降两保”专项整顿]年初,按照支队的安排部署,开展了“一降两保”专项整顿工作。整顿期间,大队层层落实责任制,领导各负其责,分片包干,包路段、包中队,责任到人头,警力向一线倾斜,实行弹性工作制,大队机关秩序整顿工作。工作中,及时调整了警力部署,对平峰期、高峰期的警力都做了详细的安排,保证了人员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同时,为把路面管起来,积极查处各种明显交通违法行为,大队出台了相关规定:民警在执勤期间一律不允许在车内坐岗,空岗、脱岗和擅自离开岗位;如果民警不作为被大队检查发现两次的要坚决上报支队,给予处理。这些制度的出台,有力地保证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为“一降两保”专项整顿工作取得实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降两保”专项行动期间,共出动警力1800余人次,执勤车辆390余台次,纠正违章2389例,累计交通违章罚款378473元;暂扣机动车64台,其中挪牌套牌、缺牌车辆15台,人力、港田车53台。
[打击“七种车”工作]从3月11日至4月30日,按照支队的要求,开展了打击“七种车”专项整治行动。根据辖区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确定了以中央大街、西宾路、西干线、昆仑大街为重点的整顿区域,并利用新闻媒体和悬挂彩旗、标语等形式,营造打击“七种车”交通违法行为舆论声势。全体民警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和干扰,全力奋战。通过强有力的打击手段,取得了预期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七种”车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行车秩序持续好转。整治行动期间,杜绝了一次亡三人以上的恶性交通事故,事故亡人指标控制在支队下达指数之内。
在整顿“七种车”专项行动中,共出动警力1687人次,出动执勤车辆589台次,扣车887台,查处“七种”违章车辆3179台(其中:未年检车辆505台,挪牌套牌90台,无证 192台,拼装11台,报废17台,超员超载502台,超速1111台,酒后2台,其它1403 台),交通违章罚款548400元。确保了春季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圆满完成了打击“七种车”工作任务。
[交通秩序整治]从6月1日开始,按照支队的部署,开展了60天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大队成立了领导组织机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积极采取措施开展工作。
一是落实责任,加大警力投入。强化了辖区的动态管理和主干繁华路段、路口的定点定员管理,尤其是重点、难点路段以及主干道路、繁华路段,加大了警力投入,增加巡逻密度,加强指挥疏导和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治理,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严格处罚。
二是适时调整勤务部署,突出重点,及时开展专项整顿。根据不同阶段、不同时期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围绕全国30天统一集中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整治、“双超”治理、打击盗抢车违法犯罪等中心工作,实行弹性工作制,适时调整勤务安排,采取应对性工作措施,使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得到了最有效的查处。
三是严厉处罚,形成严管严处法制环境。严格执法,坚持对重点违法行为严厉处罚,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加强警力进行集中治理,加大对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形成交通管理工作的高压态势。对无牌无证、挪牌套牌、假牌假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双超”违法车辆、盗抢机动车等车辆见一台扣一台,保持打击力度不减。
在60天整治行动时间过半时,大队超额完成了支队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60天交通秩序整顿,大队共出动警力783人次,执勤车辆565台次,纠正违章3240例,交通违章罚款37万元,扣车356台(其中:挪牌套牌17台,报废4台,无牌无证14台,未年检110台,其他211台)。
特别在“三节”、“两会”期间,科学安排警力、明确工作任务,实行目标考核。为做到即让民警过好节,又不影响正常勤务,大队每天安排三分之一的人员备勤,由中队长每天向大队报告中队人员动态,以便大队在紧急情况下统一指挥调动,应付突发情况,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全体民警实行24小时备勤制度。实行了查勤制,领导与民警相互监督,职能作用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
重点加强对世纪大道、西干路、中央大街的交通管控,重点整治了超速、酒后、闯红灯、乱停乱放和人力三轮车、港田三轮车违法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三节”、“两会”期间没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
[针对重点、治理难点]针对三轮车这一“老大难”问题,积极开展人力车、港田车的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的各种三轮车见一台取缔一台。把整治“三轮车”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加以解决。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整治三轮车特别行动队,由三中队中队长王海任特别行动队队长,开展打击整治三轮车行动。11月2日下午,大队利用一个下午的时间,出动警力22人,警车8辆,对非法占道、非法营运的各类机动车,加装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和港田类三轮车进行了突击治理整顿。全年共销毁各类“三轮车”800余台,使“三轮车”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
[开展“双百”会战]十月份以来,以整治交通秩序“百日会战”和“百日竞赛”活动为主战场,积极开展交通秩序整顿工作,出动警力2671人次,执勤车辆726台次,查处违章12765例,暂扣各种车辆807 台(其中三轮车34.7台、港田车10台),交通违章罚款 368621元(从10月17日到12月23日)。
[交通安全“五进”工作]“五进”工作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依靠企、事业单位,确保组织到位,落实措施到位,运用一切宣传手段,把“五进”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以此促进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活动中,推行“六个”结合,即:把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与整顿驾驶员队伍和运输企业建立安全制度相结合;与派交通协管员协助各学校疏导通行以确保学生上学、放学行路安全相结合;与建立交通安全文明村相结合;与创建“省、市级文明城市”工作相结合;与建设“安全文明户”相结合;与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开展集中宣传相结合。“六个结合”的推行,使“五进”覆盖面达到了98%以上,在各新闻媒体播放、发表稿件120余件,受理宣传咨询2800余人次,辖区交通秩序得到了有效改善。
[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治理]为更好地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治理。采取调查走访、召开安全教育会的方式,年内对辖区的中小学校进行了一次预防特大事故安全教育和检查,通报了山西和贵州的两起特大交通事故,教育家长和学生不乘超载车,不乘安全没有保障的车辆;同时下发了《致中小学生一封信》1000余封。
针对辖区实际,在加强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疏导的同时。对校园周边道路、校门附近违停车辆进行了清理整顿;对违章鸣笛、超速行驶的车辆进行了治理;特别加大了对大庆师院、大庆一中、大庆中学等学校周边道路的治理,使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针对三十六中早晨接送学生车辆较多的实际,大队每天早 6点20由一名中队长和一名民警在此维护交通秩序。针对大庆中学和大庆一中晚上接送学生车辆较多的现状,每天晚上 9点20大队分别派两组巡逻人员,维护交通秩序。
12月 6日上午,教导员王志带领五中队中队长韩宝义、民警赵富有、刘军等,来到较为偏远、日常宣传较为薄弱的喇嘛甸中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到喇嘛甸中学周边各条街道,先后取缔学校周边严重威胁师生安全的违法营运港田类三轮车26台,并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清走了非法经营摊位2处,进一步净化了喇嘛甸中学周边的交通环境。
[压事故、破逃逸工作]上半年,大队辖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94起,直接经济损失 87900元。其中上报重大亡人事故16起,死亡16人;伤人事故77起,伤115人(其中:重伤37人,轻伤78人);财产损失事故1起。(简易程序事故56起,直接经济损失15600元)。
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上升54.3%,伤人上升61.4%,亡人下降11.1%,直接经济损失下降63.3%。与支队下达的四项指标相比起数下降15.1%,伤人上升30%,亡人下降 28.9%,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7.7%。
1—9月份共发生重大逃逸案件6起,侦破6起,破案率100%;伤人事故逃逸案件 2起,未破;综合破案率 66.7%。以“压事故”为主,以“破逃”为重点,以“宣传”为突破口,大造严打声威,震慑违法犯罪,集中优势警力,快速攻坚啃硬,接连破获了四起亡人肇事逃逸案件,亡人破逃率达到了100%,特别是年内以来几起重大亡人事故逃逸案件的全部侦破,充分体现了大队民警在侦察破案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
[队伍建设]2005年,坚持以支队提出的“勤政、敬业、务实、创新”为工作标准;以交警队伍体制改革为契机;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和为经济建设服务两大中心任务,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以强化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为着力点,不断加大交通安全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深入推进“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全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科学管理道路交通能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能力、服务经济建设务实能力;以队伍教育管理为保障,加大了队伍建设力度。
1、 以党员先进性教育为主线,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活动中,大队班子成员紧紧抓住党员这支先进队伍,以谋求进步、务求实效为核心,把握党中央提出的“五条指导原则”,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在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的基础上,领导干部带头,针对现状,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坚持“开门搞教育”,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为完成交通管理的各项任务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2、 以深入开展行风建设为根本,提高公安交警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积极开展“大接防”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圆满解决了一些疑难上访案件。共清理和接待群众上访案件104起,处理疑难积压案件7起。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积极开警示教育活动,以《全省公安交警系统干警违法违纪案例》为反面教材,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剖析检查,谈问题,查苗头,敢于暴露思想,敢于揭短露丑。使民警树立起牢固的反腐倡廉意识,巩固了“两风”建设成果,实现了队伍全年零违纪的工作目标。
3、 是以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新警务建设成效得到初步显现。按照支队“机构设置基层以路面勤务为主;基层队所两人一组,三组一队;队为实战,一队多责;责任区管理,弹性制勤务;三组联勤,捆绑考核;信息科技为支撑,警力覆盖全方位”这一总体思路的要求,改变了过去的机构设置,成立了六个勤务中队,改革后大队总人数比原来减少了18人,但路面警力不但没减少反而增加了2人。
立足当前抓整改,着眼长远建机制,形成激励约束的制度体系。大队围绕加强班子建设,制定和完善了“六项制度”,并重点建立了科学决策领导分工负责制、工作协调运行机制、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4、 以“大练兵”活动为载体,民警的素质得到了全面提高。积极推行“战训合一”的训练模式,在学中练,在练中学,并且积极参加支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杨伟和王忠田在支队举行的象棋比赛中分别获得了第一名和第二名,李桂权在支队围棋比赛中获得了第二名,代表支队在全市四公里长跑比赛中获得了个人第七名的好成绩。
[领导组织]
大队长:谷海军(10.17免) 于全阳(10.17任)
教导员:吕 庆(10.17免) 王 志(10.17任)
副大队长:王 健 陈永志(10.17免) 王 克(10.17免)
(张 英)
[典型案例]
1、千里擒获“1.12”逸案逃犯
2005年1月12日 5时30分,一辆上白下绿(薄荷青)的捷达车,由北向南行至西干路13公里+900米公路处,将同方向骑自行车的乘风庄居民王淑云(女, 50岁,买断工人)撞伤后,该车驾驶员驾车逃逸。王淑云经抢救无效死亡。
接报后,让胡路交警大队对这起发生在2005年的第一起重大交警肇事逃逸案件极为重视,立即上报市交警支队,引起了支队领导的高度重视,多次责成事故科过问此案。与此同时,让胡路交警大队召开了中队长会议,专门成立了大队长谷海军任组长、副大队长陈永志任副组长的破案专案组。经初步查证,嫌疑车牌照为黑ET1604号。经查档,该嫌疑车为1994年注册的红色夏利车,显然,该肇事车是挪牌或套牌车辆。大队长谷海军果断指挥,兵分多路,布置民警从八个方面入手开展调查:一是查原落户车主;二是走访出租车驾驶员,寻找目击者;三是查修理厂;四是到交通局查肇事嫌疑车是否有驾驶员上岗证;五是部署违章处理办查2004年度全年罚款情况;六是派专人到东城、西城两个停车厂查事故和违章放车情况;七是发动路面民警在巡逻值勤中注意发现肇事嫌疑车辆;八是利用新闻媒体,发动群众举报提供线索。经过大队全体专案成员的不懈努力,多次往返于开发区、萨尔图、红岗、让胡路,历时两天两夜,确定肇事嫌疑人赵海龙(男,明水县人),嫌疑车牌照为黑ET1604号。大队长谷海军亲自带领副大队长陈永志、中队长吴兴海和民警们,多次前往赵海龙在银浪村的临时住所,但该人始终未归。经工作,民警们查找到肇事嫌疑车主的前妻,又查知嫌疑人赵海龙的多次住所,最终查知其老家在明水县,并查到肇事车辆的线索。2005年 1月15日,大队专案成员根据掌握的线索,在喇嘛甸镇红旗村赵海龙的姨夫家将肇事车辆起回。民警们乘胜追击,抓住线索紧追不放。 1月21日,当得知嫌犯赵海龙可能在长春的消息后,谷海军立即命副大队长陈永志率领民警张志华、杨洪波火速赶到长春。当天18时,赵海龙被顺利抓获。
2、亡人逸犯放弃逃亡在山东自首
2 月16日,得知让胡路区交警大队在市交警支队的大力支持下,不辞辛苦远赴千里,在除夕之夜,将“2.01”亡人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从长春押解回我市的消息后,受害者家属深受感动。为表达对参战交警的敬意,送来了一封感谢信和一面精心绣制的锦旗,称大队民警是“人民卫士、追逃先锋”。
2月1日是农历腊月二十三,小年。这天傍晚,管理局热力公司奋勇锅炉房的张女士步行到单位上班,当她由南向北走到西二路 8.3公里处时,一辆同向行驶的汽车突然从她背后冲来,将她撞倒在地,不省人事,肇事汽车的保险杠、右侧倒车镜、大灯、转向灯和风档玻璃等不同程度地损坏。肇事司机见事不妙,驾车逃离肇事现场,满身是血的张女士倒在路上。
当日20时许,让胡路交警大队接到市公安局 110指令获知此案, 迅速出警赶赴现场进行勘察,并组织警力堵截肇事逃逸车辆。得知受害人已经死亡,让胡路交警大队成立了以大队长谷海军、副大队长陈永志为首的“2.01”专案组,下设10个行动小组。在交警支队主管领导的指导下,专案组深入分析,案情逐步水落石出:经过对现场遗留物的分析,专案组认为肇事车辆可能是老式轿车,其车身多处破损,车主很可能会去买件修车。随即,专案组对全市各个修理厂、汽配商店、停车场进行全面检查,并寻找目击者。2月5日,大队专案组获悉,在采油一厂一矿附近的外来人口居住区,有人见过类似肇事车辆的奥拓汽车,民警立刻来该居住区。通过实地排查,大队长谷海军和民警们发现,在一矿附近的一个废弃厂房内的车辙有被清扫过的痕迹,通过对轮胎痕迹和地面遗留的汽车车体残片分析,认为肇事车曾在该处停过。为免打草惊蛇,大队长谷海军着便装,像唠家常一样,似乎是漫不经心的细致询问周边的百姓,得知常在这里停车的是一户姓董的人家,董家祖孙三代 5口人是从山东来大庆的,以做豆腐为生。同时,得知了一个令谷海军为之一振的线索:董家经常开奥拓车的是20 岁的董宾,他常驾车给各经销摊床送豆腐,案发之后,董家有一辆受损奥拓车在该处存放过,而同时,董家在案发后人去屋空。由此,谷海军认为,董宾具有重大肇事嫌疑,并很可能已逃往山东,便立即向交警支队汇报。随即,支队事故科和让胡路交警大队联合成立了“2.01”追捕行动组,立刻抓住战机,兵分多路,赶往市区各处和山东省实施抓捕。
2月 8日,也就是大年三十,民警们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追捕组历时2天,走访市区和山东省共计60余处,对董宾的直系亲属家逐一进行了摸排。在强大的政治攻势下,其亲属带领董宾在山东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同日,大队专案组在我市喇嘛甸镇董宾的朋友处将董宾寄放在那里的肇事车辆查获。至此,“2.01”重大交通亡人肇事逃逸案予以成功告破。
3、20小时速破“5.17”亡人逸案
2005年 5月17日20时许,让区喇嘛甸镇医院前,一位老太太被车撞伤后被人送进了医院进行抢救。几分钟后,当医生再找送伤者的人时,他已无影无踪。由于伤者伤势极其严重,医院将其紧急送往第四医院进行抢救。同时,市公安局 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将此案情指令给让胡路交警大队。值班交警赵国强、曹振国赶赴现场进行仔细勘察,并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大队长谷海军高度重视,紧急成立了案件侦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周密的侦破方案。随着连夜调查工作的展开,一台黑E3549号红色厦利车呈现重大嫌疑。经调档查询,此车为1998年6月落户的厦利出租车,车身为白色,显然与现场遗留下的红色漆片不符。谷海军并没有就此灰心,继续指挥兵分几路开展工作。通过大量工作,核实报警电话一路的民警传来消息,报警电话很可能是肇事司机在产生逃逸想法前用自己的手机报的案。在获得这一线索后,谷海军命民警马上与通信部门联系,请求调阅该手机电话记录。查通话记录发现,该人从事故发生后,曾与多个手机和三个固定电话进行多次联系。随后,办案干警与之通话联系的几个电话进行过多次联系核实,发现其中一人就是2005年初买黑 E3549号厦利车的张某。通过对张某进行深入调查,得知他有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叫姜斌,系暂住人员,原籍青冈县人。干警们放弃休息,连续作战,进一步扩大线索。经过大队领导的再次分析、研究,决定对案发后姜斌的所有通话人家逐一摸排,一个不漏,以此来查获肇事司机和肇事车的下落。当大队长谷海军、副大队长陈永志、中队长吴兴海一组摸排到让区喇嘛甸繁荣一屯的杨某家时,他们眼前一亮,肇事的嫌疑车黑E3549号红色厦利车就停在房头。通过对该车痕迹和现场遗留的漆片进行对比,完全相符。据调查了解,姜斌在送肇事车时也曾对房主杨某称自己开车撞了人,并已将人送到医院。为了进一步扩大战果,大队在进一步证实姜斌很可能藏匿在青冈其亲属家时,当机立断,由大队长谷海军亲自带队,带领副大队长陈永志、中队长吴兴海及办案民警,火速前往青冈县抓捕姜斌。在青冈县警方的配合下,大队取得了姜斌的详细个人情况相关资料,为尽快将其抓捕归案做好了充分准备。在政策感召、良心谴责和强大的破案攻势下,“5.17”肇事逃逸嫌疑人姜斌( 男,32岁,青冈县连丰乡太阳升村三屯农民,暂住在喇嘛甸镇二道街以打工为生),于2005年5月23日晚19时,到让胡路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4、肇事逃犯驾驶肇事车到大队自首
2005年 5月22日20时许,一名驾驶员酒后驾驶黑GH9441号牌的桑塔纳轿车由南向北行至让林路3KM+950M公路处,将尚志市帽儿山镇来我市的打工人员王庆财(男,34岁)当场撞亡后驾车逃逸。
案情发生后,大队高度重视。大队长谷海军、教导员吕庆、副大队长陈永志、现场中队中队长吴兴海立即到达案发现场,进行认真勘察,并及时向支队事故科进行汇报。大队班子连夜召开了紧急会议,成立了案件侦破领导小组,对案件的侦破工作进行了更为详尽的总体部署,连夜派出了3个侦破小组,分赴肇事车可能隐藏的几十处个体车场进行认真排查和走访。
5 月23日上午,大队根据支队领导的指示,再次召开了案件侦破工作会议,大队长谷海军对案件侦破工作再次进行了调整部署:一是由巡交中队全体干警兵分四路,在案发地点等处采取向外扩散的办法,对车库及修理厂配件进行全面排查;二是由事故中队对现场目击证人及现场遗留物进行询问和认真的鉴别,提供证据,确定肇事车型。三是由副大队长陈永志带领事故中队长吴兴海,到龙凤区核实可疑车辆,并到支队汇报工作,随时听取支队领导对破案攻坚的工作布置;四是由大队长谷海军带领民警到让林路处,通过查看录像资料等方式,对肇事车可能逃往外地的情况进行核实确定,调查嫌疑车辆的动向。
23日下午,民警们已连续开展了近20个小时艰苦细致的调查走访工作。大队长谷海军召集各路民警,对走访情况进行碰头汇总。通过重新查对线索,大队长谷海军发现,现场目击证人提供的车型与车号在某种程度上存有误差,侦破方案应该重新确定。谷海军果断提出,要克服浮躁心理和畏难心理,沉下心,定稳神,从最基本、最原始的基础情况调查着手,从现有的车牌号扩散开来,加大车牌号的检查范围,把原来的车牌号进行相近似牌照的划分,最后确定肇事嫌疑车牌照。在大队的精心布置下,在支队相关科室和社会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参战干警齐心协力,仔细勘察,最终获得了重要线索,肇事嫌疑车系GH9441挪用号牌的桑塔纳轿车,肇事嫌疑人为让区个体驾驶员秦建勇(男,35岁)。23日下午16时30分,民警们火速赶到肇事嫌疑人秦建勇的住处进行搜捕,并对秦建勇的亲属进行了全面掌握和逐一调查,进行政策攻心。24日上午,肇事嫌疑人秦建勇在强烈的侦破案件攻势下和政策感召下,由其亲属陪同,开着肇事车,到让胡路交警大队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