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
民族宗教
民族宗教
[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执行《黑龙江省宗教事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广泛宣传民族宗教政策,为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1、 认真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对宗教活动场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认真对待,及时帮助解决。今年庙会时,由于正法寺的信众多、进香的多,出现了活动场所秩序混乱、火灾系数增大等问题,区民族宗教事务所得知情况后,立即与龙南公安分局等部门沟通,出动了30余名治安警察、6名交通警察和1台消防车,帮助维护秩序,有效保障了广大信众及正法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根据西泰基督教会原租用房屋裂缝、漏雨等实际情况,帮助其进行了迁址和更名。并帮助让胡路基督教会就拆迁事宜,向区政府和市民族宗教局进行了反映。
2、 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在支持正常宗教活动的基础上,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会同区统战部、区公安分局等部门,深入开展宗教“三乱”整治活动,不断加强对宗教的依法管理力度。
3、 抓好宗教活动场所年检工作。在宗教活动场所年检工作中,认真按照国家规定的年检办照要求,严格程序,切实把宗教活动场所的自查、鉴定、审核三个环节有机统一起来。并按程序组织宗教活动场所对执行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 (主要包括宗教活动、财务收支、登记项目变更) 等情况进行核对和审查,真正实现了“保护合法宗教活动,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目标,推动了工作健康发展。
4、 鼓励信教群众献爱心。发挥教义教规中的有关为民众服务与奉献的有益因素,充分调动和发挥信教群众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善心,组织他们为社会献爱心。在林甸发生 5.2级地震后,让胡路基督教会的信教群众踊跃捐款捐物,共为震中的林甸县三合乡捐款3000余元、衣物4000余件。
5、 认真做好民族工作。在中高考前,按照市民委的统一安排,为少数民族考生办理少数民族成份审核,共初审少数民族中考生23人、高考生 137人。并根据少数民族成分变更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少数民族人员成分更改的初审工作,共初审更改民族人员52人。年内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先后撰写了《关于全区城市民族工作的调研与思考》、《关于全区少数民族人才情况的调查报告》,为进一步开展好民族工作奠定了基础。在少数民族传统的“开斋节”等节日时,给少数民族同胞放假、发放生活补贴。
(王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