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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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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侨务工作]2005年外事侨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外侨办的精心指导下,以建立“大侨务”为导向,以依法护侨为核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侨务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广泛联络华侨,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积极扩大对侨宣传,不断提高为经济建设服务水平,努力树立侨政新形象。
  注重挖掘和借助侨力资源,积极鼓励他们通过多种方式与海外亲属进行联系,引导他们的亲属与区开展经贸合作和交流,支持其与辖区内的企业进行嫁接,促进区域经济提档升级。
  按照《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在侨眷、归侨人员证件办理工作中,严把初审关,坚持实行两人复核制,认真核对申请人的各项证明手续,做到不错不漏、应审尽审。在“三侨”及其子女升学身份认定工作中,积极协调教育部门,将认定的范围、具备的条件、所需的证件等事宜,采取口头通知和下发文件等多种形式,广泛传达到每个学校、每名学生,实现了告知零死角的目标,切实维护了广大归侨侨眷的利益。
  年内建立了全区贫困归侨侨眷电子台帐,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深入家中了解生活和生活情况。
                                     (王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