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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喇嘛甸镇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黑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自2005年9月1日开始,经宣传动员、选民登记、推选候选人、正式选举和另行选举等阶段,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了村委会成员30人,其中主任6人,副主任6人,委员18人。正式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26人,占应选人数的87%,另行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 4人,占应选人数的13%。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中,党员23人,占村委会成员的77%;妇女6人,占村委会成员的20%;平均年龄 42.8岁;文化程度方面,大专文化1人,高中(中专)文化18人,初中文化11人。本次选举群众的知晓率达 100%,选民登记率为100%,参选率为88%,投票率为88%,当选人的平均得票率达到81%,新当选成员5名,连任成员25名,连任率为83%。选举产生村民小组长27名,村民代表280名。
  [加强培训,完善自治功能]换届选举以后,村委会成员的年龄,文化结构更加合理,人员素质不断提高。但是,部分农村基层干部的自身素质还相对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工作的开展。2005年11月10日,由区民政局和喇镇政府联合举办了第七届村民委员会干部培训班,全镇 6个村的30名村干部参加了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农村经济发展、村委会组织法辅导、村级组织建设、农村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土地管理等八门课程。通过培训使广大村干部进一步增强了做好农村基层工作的责任感,学习掌握了做好农村各项工作的一些好方法、好措施,提高了驾驭全村工作的能力。及时建立了村民委员会成员档案和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名册。建立完善村级班子议事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民主监督制度、村务公开等制度。镇政府印发《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两个示范文本,各村参照示范文本,结合实际,按照有关程序,组织、指导换届后备村委会做好《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完善村委会的自治功能。
  [调整政务、村务公开]为了使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内容切合实际,围绕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统一规范了全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内容,并逐步实现由“我们公开什么,群众看什么”到“群众想看什么,我们就公开什么”的转变,突出了6项支出,明确了 5项内容,6项支出即:生产建设支出(包括购建生产f生固定资产支出);公益福利事业支出(包括购建公益性固定资产支出 );村屯干部工资及奖励、集体统一经营支出;救济、扶贫专向支出;村办公经费及明细项目支出;五保户供养支出等。 5项内容即: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等。结合全面免征税后乡镇政务公开的内容有所增加、村级事务有所减少的趋势,及时充实调整了“两公开”内容,减少了“两工一车”、农业税收缴等4项内容,新增了 9项.,即把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草原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减免政策;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还草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它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实行镇、村、站所政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上联动。互相响应、上下一致,方便群众查询监督。将敏感数据和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详实的公开,凡是涉及镇财政支出、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村级财务、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农民的“两免一补”等事项都全面真实地进行了公开公示。使两公开工作做到实而不虚,调动村民参与和管理的积极性。
  [灾害救助,贫困救济、救助] 1、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及时对全镇危房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法渡汛,急需翻建的贫困户房屋进行了统计。经镇政府集体研究,决定采取“贫困户自建为主,政府给予补贴,适当减免规费,村里出工帮助”的方式,为贫困户翻建和维修房屋。为24户贫困户住房翻建和维修,共需资金46万元,其中,贫困户个人自筹14:.8万元,政府补贴资金31.2万元。实际完成情况:18户翻建住房贫困户中,已建设完成并已入住的13户,房屋主体建完的3户,正在建设的 2户;6户维修住房贫困户中,都已经完成维修任务并入住。
  2、 认真做好帮贫解困工作。贯彻执行《喇嘛旬镇帮贫解困基金制度》,实事求是地开展临时性救助,为最困难的社会群体排忧解难。2005年共为 6户特困户支付帮贫解困资金6530元;为 6名特困大学生补助6000元;为34名贫困大学生开具办理助学贷款困难家庭证明;为63人次中小学生开具困难家庭证明,减免学费5670余元。接收发放捐献衣物1100余件。
  3、 扎实抓好走访慰问工作。在元旦、春节期间做好走访慰问特困户、五保户、灾欠户等弱势群体,在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慰问活动中,镇委、镇政府领导和机关干部分成5 组对全镇55个特困户进行集中走访慰问,为每个家庭送去价值 400元的米、面、肉等生活用品。共计发放大米5100斤、面粉5100斤,猪肉1020斤;区领导走访慰问贫困户4户。共计大米400斤,面粉400斤,猪肉40斤;市领导走访慰问贫困户、五保户和灾欠户各一户,每户慰问金500元;省领导走访慰问贫困户和五保户各一户,每户慰问金1000元。
  4、切实做好救济粮下拨工作。2005年下拨冬季救济粮 13800斤,救济贫困户、灾欠户138户326人。每户100斤救济粮。下拨夏荒救济粮23200斤,救济贫困户、灾欠户294户 624人。每户50斤救济粮。为切实做好救济粮下拨工作,各村如实上报灾民和困难户,并通过村代表会议评议,将评议结果和灾民情况,每户拨粮数量进行公示,镇民政办进行发放复核。
  [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1、 城市低保工作。低保工作坚持“应保尽保”的方针,采取部门联手、对象联锁、责任联带、民评社审、多层监督、开放透明的动态化、规范化管理的方法,充分发挥低保工作稳定机制的“兜底”作用,做到了“三坚持”:一是坚持“应保尽保”。截止12月份,辖区现有低保户46户、97人(其中A类2户2人,B类14户18人, C类30户77人),全年发放保障金104208元。二是坚持动态化规范化管理。在开展低保工作过程中,恪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确定一户低保户都坚持公示和报告制度,对评议认为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其家庭成员就业及收入情况和评议结果张榜公示 7天,并统一张贴在公告栏内,广泛接受全社区居民对低保申请人和街道的监督,使低保的申请、审批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三是坚持帮助低保户解决生活困难。发放低保户子女(小学、初中、高中)就学补助27人次7078元;发放物业费、取暖费补贴29户17503元;发放春节生活补贴8800元;发放电费补贴1109.73元。
  2、农村五保工作。全年初确定五保对象36户40人,其中分散供养8户10人,入院供养28户30人,五保老人入院率达75%。发放分散供养金12000元。根据镇的经济条件和本人意愿,采取多种供养形式,逐步增加集中供养的比例。敬老院实行民主管理,文明办院,建立健全服务和管理制度。五保对象入院自愿,出院自由。年内新入院5人,自然减员4人,敬老院现有院民26人。实行分散供养的,由镇人民政府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受委托的扶养人和五保对象三方签订五保供养协议。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定期检查协议落实情况。
  [残疾人工作]全镇以多渠道为载体,坚持助残行动,在每个村都成立了以村干部为主要成员,村屯残疾人广泛参与的残疾人协会组织,进一步调查摸底,规范了残疾人档案。年初,结合辖区残疾人工作需要,开展残疾人状况普查。经普查全镇有残疾人总数 557人,对其家庭生活比较困难的人员做到了心中有数,对他们的康复需求和培训要求进行了登记,为开展残疾人康复和培训工作奠定了基础。2005年为 4名残疾人申请了免费轮椅,为31位残疾人申办了低保,为 3名白内障病人免费做了白内障手术,为17户残疾人家庭翻建住房35间、维修住房11间。元旦春节期间慰问困难残疾人27户。
  [优抚工作]1、 做好换发伤残证工作。按照《革命军人新旧残疾等级套改办法》年内对全镇 9名革命伤残军人换证,并对革命伤残军人宣传了《革命军人新旧残疾等级套改办法》,让优抚对象消除顾虑,把新证发放到各个革命伤残军人手中。认真落实各项优抚待遇,优抚对象的“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2、 提高优待金标准。对2002年以来发生的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和优抚对象群众优待金,按照现行标准进行了补发。
  3、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一是深入开展走访慰问镇内重点优抚对象活动。7月31日,镇村组成慰问组到镇内46名优抚对象家中进行走访慰问,并为每名优抚对象送去价值100元的慰问品。 7月30日,副镇长王守波到4户困难老复员军人家中,为每名困难老军人送去 400元慰问金,听取了优抚对象的意见和实际生活中的困难,对属于政策范围内的尽力帮助解决。
  4、继续开展好“爱心献功臣行动”。协调帮助宏伟村在乡老复员军人孙彦章翻建3间砖房。“八一”建军节前组织了全镇军烈属、伤残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参加了大庆一日游,参观了驻庆部队等,使他们感受到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和爱护。
  5、 完善优抚医院制度,解决优抚对象就医难。全镇共建立优抚定点医院和定点优抚卫生所 9个,形成了优抚医疗网络。喇嘛甸镇医院对优抚对象实行了“八免一优惠”,即:免收挂号费、诊断费、透视费、B 超费、心脑电费、常规化验费,处置费和住院期间床费,看病住院用药优惠全部药价的10%。区民政局按40元/年/人给予喇嘛甸镇医院补助。
  [老龄工作]为7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80个;为16名贫困老年人发放救济金3200元,为 1名百岁老人发放慰问金1200元;开展了全区“十佳孝星”评选活动,新华村村民管玉珍被评为全区“十佳孝星”。
                                     (李子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