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工作
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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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队伍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强化教育培训。指导政法机关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政法干警业务培训计划》,年内全区政法机关分别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区检察院组织开展了“拓展培训”,全体干警的心理承受能力、思想、潜能得到发掘,增进了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区法院采取走出去参加上级法院、高等院校组织的审判实务培训班,请进法学专家、资深法官来院讲学相结合的方式,支持、鼓励干警加强业务学习。龙岗分局以“三基”建设为出发点,苦练基本功,开展“岗位交叉、技能升级”竞赛,涌现出既会做社区工作,又懂治安案件查处、通侦查破案的多面手30多名。让胡路分局落实“三个必训”的要求,制订了严格的练兵计划先后开展了7期法制培训班,5次业务考试,保证干警全年15个工作日的训练时间,提高了全局干警的综合素质。区委政法委选派 2人参加了让胡路区与中国政法大学联合开办的法律培训班的学习,并都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该校硕士研究生。二是加强培养和选树典型。2006年,加大了典型选树工作力度,培养出国家、省、市多层次的典型20余个,壮大了典型群体。区检察院控申科被授予全国检查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单位”、公诉部门被团中央授予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监所部门被最高检授予国家三级驻所检察室;侦查监督部门被省院授予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区法院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系统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标兵,法警队被省高院评为全省先进单位,副院长赵亮被评为市级“优秀共产党员”;区司法局在配合市局争创国家司法部一等功过程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副局长景冰荣立个人三等功。东湖分局加强基层选树工作,涌现出办案能手刘崇才、爱岗敬业民警刘春阁等一批典型。在全区政法系统形成“比先进、学先进”的工作氛围,树立了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进一步优化了执法、司法环境。三是落实队伍管理措施。年内组织全区政法干警学习《中共大庆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对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的通报》(庆政法发[2006]18号、69号)和《黑龙江政法》刊发的《关于我省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分析》。建立了《全区政法系统队伍建设重大事项月报告制度》、《全区政法机关信息通报制度》和《让胡路区政法部门人员违法违纪月报告制度》。督促检法两院建立和完善了《绩效管理考评方案及详细的实施细则》、《办案工作区出人制度》、《案件月审月结讲评制度》、《卷宗质量查评通报》等项制度,用制度的执行约束干警行为,提升了司法能力。
【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组织法治先进区创建活动。年内制定并下发了《2006年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社会政治稳定、治安形势平衡等 6个工作目标,具体细化为11项工作任务,保证活动有序开展。以“优化环境从领导干部做起”为出发点,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政法机关司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识和作用得到加强。发挥职能优势开展专项服务。2006年全区各政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开展专项服务,保证各类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区检察院帮助辖区各企、事业二级单位建立健全了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小组264个,确定重点岗位和人员2033人,提高了企业自主预防职务犯罪能力。区法院和城管分局一道对富强村22户违章建房进行强制拆除,有效地配合了西城区规划治理。区委政法委组织东湖分局、区法院,在市局防暴支队的配合下,到施工现场强制执行,及时地解决了宏伟村村民无理阻挠北源热力公司热力管线施工问题,保证了企业正常施工。深入企业上门服务。在为企业提供服务方面,区委政法委提出了三项要求,即服务要找准切入点,急企业之所需;措施要有所创新,顺应企业发展;服务效果要理想,达到企业满意。按照这些要求,全区政法机关结合自身职能开展服务,区检察院在“服务进百企”活动中,检察长牛耀灵亲自带领宣讲团,深入到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 4家单位,以案讲法,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00余名科级以上干部到场听课,受到了企业欢迎。区法院年内走访企业20余家,为企业讲法制课12次,帮助其审查经济合同50余份,挽回经济损失 500余万元。乘风分局建立了局领导联系企业座谈会制度,每月与10名辖区企业领导召开座谈会,及时解决企业安全防范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东湖分局抽调警力,组成炼化服务中队,负责厂内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侦破参与厂内安全保卫工作,使炼化周边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喇嘛甸分局成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的驻西城工业园工作组,先期派 5名民警进驻工业园,与建设单位接洽,开展治安调研,同时开辟了服务农民工绿色通道,农民工队伍随时进驻,随时开展隐患排查和普法教育,有效地消除了治安隐患。
【抓实涉法涉诉信访工作】2006年严格按照《大庆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暂行办法》规定要求,夯实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在机构建设上,区委政法委同政法部门一道,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配备了信访接待室,指派专人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并落实了专项信访津贴。同时,指导政法部门完善了领导接待制度、包案制度、首问负责制度,用机制约束、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做到群众满意。在具体工作中,政法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区委政法委印制了信访接待“阳光卡”、喇嘛甸分局印制了《信访条例》宣传单,对来访群众做到了随接待、随宣传,通过宣传媒介引导来访群众通过合理途径、合法程序维护自身的权益。区委政法委全年共接待上访群众70余人次,经充分调查后对上访人做法律解释和政策疏导,有效地稳定了上访人情绪,防止了到省进京上访案件的发生。全年共解决涉法涉诉案件16起、办理市委政法委督办案件 9起。区法院成功解决了年初摸查出的28起存在涉访苗头的案件,使一起遗留13年的刘桂友因保全措施不当引发的国家赔偿上访案息诉停访,他们的工作经验由市政法委在全市政法系统转发。各公安分局与市公安局同步接访,实行局长接待日制度,真正做到每名上访人都能得到局长接待,实现了面见信访群众不过夜,解决信访问题不过周,第一时段内解决问题,不留积案的工作目标。
【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年内开展了两次专项检查。 5月,从区检察院、司法局、法制室抽调专人成立执法检查组,对区法院2005年度的民商事案件进行检查,共检查案件2845件,发现程序及法律文书不规范问题8类35个。8月,对区法院受理的2005年度各类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进行检查,查卷宗 375件,共发现卷宗皮与卷内容不符、审查立案程序不规范问题两类。检查后,立即督促区法院进行了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2006年全区各政法机关普遍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按照市委政法委确定的目标要求,把学习、查摆、整改贯穿活动始终,达到了上级确定的“三个全覆盖、三个提高、三个显著减少”的工作目标。学习阶段,全区政法机关采取专题辅导、研讨交流、剖析正反典型、“十案剖析”讲评活动等形式,进行强化学习。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带领干警坚持每周集中学习 1次,全区干警都达到了脱产一周的学时,笔记达到了1万字以上,撰写心得体会1篇。年内全区政法机关共在各级各类刊物上发表理论研讨性文章30余篇,“践行八荣八耻,创建和谐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规范执法行为相统一”等文章被《检察日报》、《黑龙江法制报》等国家、省级刊物发表。分析评议阶段。政法各部门在征求意见中做到对上级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主要服务对象都必须征求。活动中,全区政法各部门共召开各种座谈会20多次,走访服务单位80多个,征求服务对象 600多人,共接到意见和建议1000余条,政法部门共梳理了5个方面100余个问题,这些问题经本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审阅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公示,接受了群众监督。整改提高阶段,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确定区委政法委存在工作作风、宗旨意识等4个方面17个问题,确定立即整改的问题13个,长期整改的问题4个,经区委政法委班子讨论通过后在全区政法系统内公布,并定期公布整改情况。政法各部门针对存在的 943个问题,明确整改目标、突出整改重点、落实了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扎实有效地进行了整改。为了保证整改的问题不出现反复,政法各部门在解决好当前问题的同时,着眼于长远,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加强和规范执法行为长效机制建设,共制定了《加强和改进侦诉工作意见》等20余项制度。法制教育取得明显效果。
【加大刑事犯罪打击力度】2006年制定了《让胡路区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从 3月末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经公检法三机关积极工作,年内掌握恶势力线索12个,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8个,抓获恶势力团伙成员50 人。通过此项斗争,全面带动防范、打击侵害公民生命安全的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工作。 1—11月份,全区共发生刑事案件4583起,与去年同期的4885起相比下降6.2%;破获刑事案件2673起,与去年同期的3000起相比下降了10.9%;抓获犯罪嫌疑人930名;打掉犯罪集团53个227人。
【开展对重点区块、重点问题排查整治】结合实际情况年内在全区开展了社会治安重点区块、重点问题排查工作,排查出重点区块4个,重点问题6个,企业、学校等单位反映问题 3个。 4月初,组织公安、交警、城管、工商、卫生等七个部门,联合对一中周边流动商贩、占道经营、违规经营等问题进行了清理整治,共出动工作人员40余人,车辆10余台,清理整治各类问题10余个,一中周边治安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得到净化。 4月末,组织城管、公安等部门对装饰材料城东侧与银亿阳光城之间的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强拆工作历时一周,共出动工作人员30余人,拆除违章建房屋、板房40多间。此外,还开展了铁路沿线治安秩序整治行动和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的不合格的烧烤摊点进行取缔,对西泽路占道营运车辆进行清理,整治活动均取得良好的效果。
【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年内通过定期召开治安形势分析会、警情通报会,把民警的工作与街道、社区居委会、单元长、义务巡逻队的防范工作紧密联系起来,逐步形成了社区治安防范合力。 6月末在乘风街道召开了全区平安社区建设现场会,总结、推广了喇嘛甸公安分局的“单元工作法”,使防范工作进一步延伸,落实到基层。结合禁毒专项斗争,开展了“无毒社区”创建活动, 1—10月份,全区共发生毒品案件77起,无一发生在社区内。按照市政府下发的《关于推进“平安大庆”城市监控系统建设意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责成区综治办拿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根据上级文件和主要领导的要求,区综治办对辖区的科技防范工作进行了调研,制定了《让胡路区推进“平安让胡路”城市监控系统建设意见》,从目标、思路、任务、措施、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努力做到“难易适度,切实可行,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年内全区监控系统覆盖率为48%。
【推进“丙戌行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2006年突出抓好“关爱基地”和“社工( 社会工作者 )”两项试点工作。区委政法委牵头协调,关工委具体负责,进一步扩大了“关爱基地”工作面,将关爱基地工作与社区矫治结合起来,与劳动就业结合起来,与学校、家庭教育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工作合力。年内在全区的60个社区、 6个村全部建立了“关爱基地”,区属企业中有 8个单位也已经成为“关爱基地”。认真做好“社工”试点工作,成立了让胡路区“社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立了西宾街道的远望第一社区、长青第二社区作为试点单位,初步确定了 4名“社工”,并将对他们进行培训,确保“社工”试点工作全面推进。
【扎实做好铁路护路工作】2006年区承担的护路任务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26公里的护路任务外,又新增了让胡路火车站至银浪火车站间的铁路护路任务,并且新增这段铁路没有护网,铁路沿线情况复杂,护路难度非常大。区综治办对铁路沿线进行了调查摸底,制定了护路措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护路任务落实到喇嘛甸镇、奋斗街道和银浪街道三个基层单位,与他们签定了铁路护路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护路责任,落实了任务。对铁路沿线进行了清理整治,共治理各类问题20多个。 5月下旬,让胡路区代表全市迎接了省护路办的工作检查,检查组对全区护路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配合全省开展的铁路沿线治安秩序整治和道口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组织人力对通让线无人看护道口进行看护。
【反邪教工作】1、 严厉打击“法轮功”违法犯罪活动。政法部门加大了对“法轮功”案件的打击力度,加强了对案件的侦破强度,加快了对案件的审判进度,严厉地打击了“法轮功”违法犯罪分子。全年共破获“法轮功”案件9起,抓获涉案人员11 人,其中教养3人,刑拘2人,取保3人,报批3人,做有罪判决1人,有力地打击了法轮功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2、深入开展包保教工作。针对区直及区协管单位的5个未转化重点人,制定了包保教计划。在确定了包保教负责人的基础上,明确工作目标和方向,对责任部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经过不懈努力,年内这些重点人思想稳定,没有发生扰乱社会秩序和违法犯罪的行为。
3、 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了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按照市610办公室的要求,区 610办公室继续组织喇嘛甸镇和全区所属16所中小学校,深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师生进一步认清了“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反党、反社会、反科学的本质,增强了群众抵御邪教思想侵蚀的能力。二是开展了“门徒会”训诫教育活动。本着以“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依法打击极少数”的基本原则,自8月下旬,区610办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门徒会”训诫教育工作。通过训诫教育工作,大多数人认清了此教的邪教本质,都分别表示脱离邪教组织,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4、 积极清理反动宣传品。按照城区以社区为单位,农村以村为单位的原则,不间断地组织各相关单位对“法轮功”非法宣传品进行及时清理。同时,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门前四包”制度,分片包干,不留死角。通过清理工作,有效遏制了“法轮功”邪教组织反动宣传态势。
5、 加大防范控制工作力度。年内对“法轮功”重点人加强了防范监控工作。尤其在重大节假日及重点日期间,严格落实值班值宿制度,不间断地对重点人进行监控。全年未发生“法轮功”人员进京、进省事件,也无聚集及重大事故的发生,完成了“四个零”的工作目标。
【领导组织】
政法委书记:曲连贵(2006.11免) 董洪仁(2006.11任)
副 书 记:张德文 张海波 郑彦鹏
(陈晓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