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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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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1



               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7年3月15日在让胡路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让胡路区人民法院院长 董玉武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区人民法院四年来的工作情况和2007年工作意见,请予审议。
  一、过去四年的工作回顾
  在过去的四年里,区法院得到区委的正确领导、政府的大力支持、区人大和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紧密围绕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区委中心工作,抓学习强素质,立规矩促审判,定目标明奖惩,努力创建学习型、亲民型、廉洁型、服务型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在全市法院系统目标考评中连续四年排名第一。先后荣获“全市人民满意的好法院标兵单位”、“全省法院系统文明标兵”、“全省人民满意好法院标兵”、“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政法系统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标兵”等荣誉称号。2004年 9月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同时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法院公正司法树形象的12家重点院之一。2005年11月 1日省委政法委做出了全省政法各部门开展向让区法院学习的决定。
  发挥审判职能,较好实践了“公正与效率”主题。四年来共受案38661件,结案37493件,综合结案率93.32%。各类案件平均审、执期限为28天和45天,无一起超审限和超期羁押案件。人均办案112件,是全市法院系统人均办案的 2.45倍。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从严从快审理各类刑事案件1675件,判处有罪人犯2391人,维护社会稳定成效显著。调解经济关系,促进和谐发展。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6238件,结案25525件,涉案标的额3 3877.7万元。在民商事审判活动中,通过诉讼指导、风险提示、裁判说理,全面加强庭前、庭审和判前调解,调撤率达到70%以上。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推进社会法治。受理行政一审案件149件,结案 149件;审查、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387件,结案2387件,执结标的80.5万元。加大执行力度,解决执行难。深化执行机制改革,规范执行行为,创新执行措施,及时执结各类案件5446件,平均执结率达82.13%,执结标的2.97亿元;实现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坚持以人为本,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坚持立规矩、明责任、抓落实、强素质方针,逐步健全完善了包括党政事务、审判工作、干部人事和行政事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78项。特别是现在运行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已成为我院统领审判工作的小宪法,对提高案件质量提供了有效保障。教育整顿,提高政治素质。作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焕宁同志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联系点,我院对各项提高法官政治素质的活动不走过场,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两风”建设、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认真查摆解决队伍、审判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下大力气整改、处理,警告12人次,通报批评18人次,责令大会检讨 2人次。端正了司法观念,规范了司法行为。争先创优,提高道德素质。深入开展向全国模范法官宋鱼水、金桂兰、顾双彦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涌现了一批以市十佳公仆赵亮和市劳动模范石玉为代表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先后有4个集体和8名个人荣立三等功。我院还在全市率先推出 132条《法官行为规范》,明确了法官基本礼仪,对法官的道德建设起到了推进作用。增强司法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树立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理念,建立了多种形式的促学机制和多种方式的学习培训计划。举办各类审判业务培训班8个,参加培训300余人次。着眼于高层次法律人才培养,鼓励、支持在职法官接受更高层次学历教育,现具有硕士学位的 6人,在读2人。先后有12人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通过率位于全市法院之首。
  化解信访难题,维护大局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2002年底,我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不久,就提出了创建“无违纪、无错案、无有理上访”的“三无”建院目标,把信访工作摆在与审判、执行工作同等位置常抓不懈。通过健全制度、强化责任、提高案件质量、加大调解和执行力度等措施来杜绝信访案件发生。四年来,我院受理涉诉纠纷近四万件,涉及当事人五万余人,无一因处理不当引发越级和进京上访,新访案件逐年减少,旧存的李静、娄淑萍、冯国财等 8起进京上访积案全部妥善解决。为此,我院多次在省、市信访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我们的做法还得到了最高院的肯定,肖扬院长于2005年30日在《人民日报》第1441期内参上做出“应总结大庆让胡路区法院三年无越级访的经验,并予以推广”的重要指示。
  优化司法服务,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始终坚持与区委保持一致就是讲大局、与大局保持一致就是讲政治的原则,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加大先予执行力度,妥善处理4.15暴力抗法事件,确保大庆石油管理局宏泽实业公司让北生态园区的顺利开发;妥善解决太福塑料工业科技园区建设用地纠纷,维护了企业利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铁人纪念馆重建工程顺利启动,用法律手段为纪念馆建设创造了一个稳定、和谐的空间;急企业之所急,排除影响热网改造的障碍,确保乘风地区热网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发挥审判职能,妥善解决安装公司与大庆市吉庆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开发位于乘风庄地区的乘北大市场纠纷,为安装公司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延伸服务,帮助企业清积化淤,为企业盘活资金近千万元,受到了企业的好评。
  继续提高现代化办公、办案水平。在区委、政府和大企业支持下,改扩建9300平方米的综合审判大楼,实现立案区、审判区、执行区、办公区和生活区的“五区分开”;新建了总面积为4030平方米的三个派出法庭,彻底改善了三个法庭的办公环境;建成了全省基层法院面积最大、设施齐全的档案库,并在全省率先实行电子档案管理;购置网络软件及微机设备,建立了现代化的办公系统。全院会议通知、立案收费、案件排期、报结案件、报送材料和文书打印等,均在网上操作、运行。审判科技含量得到增加,工作效率得到提升,司法行为得到规范,有力保障了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回顾四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感到,法院每一项工作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区委、人大、政协、政府、辖区企业的领导、监督、支持和市中院的指导。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人大、政协监督和依靠政府支持是法院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正视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在司法理念上,个别法官服务大局意识、司法为民意识、公正效率意识、文明司法意识不强,没有树立起适应形势发展的现代司法理念;在队伍建设上,队伍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干警业务水平不高,不重视业务学习,浓厚的学习氛围尚未形成;在案件质量上,裁判不公、程序违法、效率不高、“马虎病”等问题仍然存在;在涉诉访问题上,我们的压力和难度还相当大,仍有涉诉访案件的发生;在法院管理上,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缺位、越位和不到位的现象,办事拖拉,迟到早退,中午饮酒现象仍然存在;在司法行为上,个别法官着装不整,语言不规范,开庭迟到现象仍然存在;在廉政建设上,仍然还有个别法官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的反映。面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有决心克服并加以解决。
  二、2007工作安排
  2007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年,是全市法院继续推进“四型法院”建设的关键年,更是全区加快小康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跃步年。区法院必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上级法院工作会议和区委全会精神,围绕建设“繁荣、和谐、美好的西城区”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提高法官队伍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水平,以“促进和谐、化解矛盾”为主线,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根本利益,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具体工作思路是:突出二个重点,深入开展好两项教育,落实五项制度,推进四项工作,增强六个意识,确保“三无”,实现两个目标,即“2254632”工程。
  突出两个重点。就是突出抓好队伍建设和案件质量,把2007年确定为队伍建设年和案件质量年。在队伍建设上,最近全市政法系统几名政法干部在廉政上出了问题,甚至有的已经触犯刑律,这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院虽然在廉政上尚未出现大问题,但并不意味着没问题或将来不出问题。现在的队伍素质与时代要求、与人民满意程度还有差距。如果我们不高度警觉,不防微杜渐,就可能会出事,甚至出大事。因此在队伍建设上必须下大力气,做大文章,严格管理,确保不出现大问题,使我们的队伍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在案件质量上,我院虽居全市法院前列,但仍存在一定问题,甚至还存在质量差错案件,为提高案件质量,我院把2007年确定为案件质量年。在抓案件质量上狠下功夫,通过案件质量查评,司法大检查、纪检督查等形式,切实提高案件质量,确保实体、程序两公正。
  开展两项教育。即专项整改教育和法治理念教育。2007年我们要继续按照市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深入开展专项整改活动,达到司法行为规范、裁判公正、案结事了。还要继续抓好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按照杨书记的指示,做到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改进什么,切实达到法治理念教育的良好效果。
  落实五项制度。即目标管理考评制度、案件质量查评制度、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干警业绩考评制度、惩处违纪干警若干规定。目标考评制度是我们多年坚持的法院内部管理的小宪法,囊括了以审判工作为主的其他各项工作的奖惩考核制度,实践证实行之有效。案件质量查评制度也是我们多年坚持的确保案件质量、查处质量差错的重要制度,多年来对于确保案件质量、纠正质量差错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是我们法院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多年审判实践中积累起来的成功的一些做法,对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具有很好的作用。这个流程管理制度也受到了最高院、省高院、市中院的充分肯定,这是我们必须坚持的制度。干警业绩考评制度是在我们建立执法档案制度的基础上形成的以考核司法审判为主要内容的、并作为干部管理、奖惩、晋职晋级的基本依据,省高级法院把我院确定为执法档案管理工作试点单位,这是一个比较全新的一个制度,我们一定要把这个试点工作做好,给全省法院系统建立执法档案提供一个比较好的模式。最后一项制度就是我们今年重点推出的惩处违纪干警若干规定,列举了十个方面50项具体违纪行为,凡是违反具体内容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分别予以责令限期调出、辞退和开除法院处理。这个规定已经以文件形式下发到每名干警,正式施行。在此,也恳请人大代表监督执行。
  推进四项工作。即执行工作、信访工作、司法改革、办公现代化。执行工作是诉讼程序中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执行工作抓不好其他诉讼工作都等于零,我们2007年要把执行工作前置到第一重要的环节,抓紧抓好,继续采取过去行之有效的一些执行做法,配齐配强队伍,搞好执行保障,强化所有措施,穷尽所有手段,确保每起案件都达到穷尽的程度。信访工作是检验诉讼环节的窗口,是实现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检验人民是否满意的一个标准。所以新的一年我们必须强化信访工作,下大力气减少信访案件发生,杜绝有理访。一是继续完善和强化信访接待制度,二是一岗双责,实行责任倒查,三是加大判前评断,四是提高诉讼调解率,五是对易发生信访的案件,如交通肇事、伤害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采取先赔偿后量刑的原则,通过上述措施达到杜绝有理访,减少上访率。办公现代化的提高和应用。我院虽然办公基本现代化,但水平还不高,仍有相当一部分干警不能熟练操作,不能最大限度的提高工作效率。2007年我们要加强微机培训,达到人人都能熟练操作,真正实现无笔化办公和网上办公,提高工作效率。司法改革。按照最高院《人民法院五年发展纲要》精神,继续抓好人事改革、审判改革、审判流程和审判方式改革,使之适应现代审判工作的需要。
  增强六个意识。增强党的领导意识。做到平时工作主动向区委汇报,主动争取区委的领导和支持。重大问题、重大案件,要积极向区委汇报、请示,立足审判,认真贯彻区委的各项决定,主动完成区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增强大局意识。实现服务大局与审判质量相统一,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增强为民意识。在审判活动中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诉累。增强廉洁意识。逢会必讲廉政,并开展禁令教育、警示教育,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选树廉政标兵等活动,通过日常灌输,点滴积累,使干警树立廉政无小事意识,增强奉献意识。通过奉献精神,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增强和谐意识。创建一个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心情舒畅、和谐相处的环境。
  确保“三无”。即无违法、无错案、无有理上访法院。
  实现两个目标。即争创全国模范法院,争当全国文明单位。
  各位代表,崭新的一年,机遇和挑战并存,形势催人奋进。我院必将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和宪法、法律意识,确保审判工作始终置于区委的领导、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政府的支持之下,坚决贯彻区委的各项部署,落实人大的决议、决定,凝心聚力,开拓进取,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全面建设繁荣、和谐、美好的西城区再做新贡献!
  【基本情况】2006年,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共有干警87人(编制为91人),其中干部为81人,工人6人;男54人,女33 人,其中35周岁以下的39人,36—45周岁的24人,45周岁以上的24人,有蒙古族1 人,满族2人;干警学历均为大专以上。全院有中共党员71人,占干警的81%,有正处级干部 1人(院长),正科级干部15人,副科级干部25人,一般干部40人,机构设有12个庭室科队,辖三个派出法庭。
  【概述】2006年,区法院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法院工作会议和全区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11212”工作思路,克服困难,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再攀新高,为构建全面、发展、开放、包容的和谐西城区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以营造辖区优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法治环境为目标,全力开展审判工作,为优化让区经济发展环境,实现社会全面进步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克服案件多人员少的矛盾,压力面前不退缩,发扬无私奉献精神,保证了全年审判工作的完成。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889件,结案8831件,综合结案率为99.36%,审判和人均办案数量居全市法院系统前列。
  2006年1月,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院法警队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少年法庭被市中院记三等功一次,被共青团大庆市委员会、市中院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民事审判庭被大庆市总工会评为“标兵岗”,民二庭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
  副院长赵亮被市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刑庭庭长曲志霞被市中院评为“先进个人”,民庭庭长石玉被中院荣记“三等功”,法警队副队长岳冰被中院评为全市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副院长赵亮被市政法委评为2005年度创建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优秀领导干部”,戈峰被评为2005年度“学创”活动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刑事审判】以严打斗争为重点,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始终保持对各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从重从快审理案件,在确保办案质量和打击犯罪效果的同时,不断扩大普遍程序简易审的适用率,保证了刑事案件的审结。
  2006年刑庭共受理案件407件,648 人,与去年同期比受案下降0.9%。结案383件,结案率94%,与去年同期上升12%。共判决人犯 605人,当庭审判20件。占判决5%,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66人,重刑面为10.9%,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共执行罚金3371038元。其中审判员贾思军受案81件,结案76件,结案率94%,上诉案件10件,维持5件,因民事部分调解达成协议改判3件,发回重审1件,未有结果1件;邢国君受案70件,结案66件,结案率94%,上诉案件 5件,维持4件,因认识问题改判1件;赵雪寒受案76件,结案69件,结案率91%,上诉案件4件,维持1件,因被告缴纳罚金改判1件,发回重审1件,未有结果1件;副庭长徐桂萍受案74件,结案70件,结案率95%,上诉5件,维持3件,未有结果 2件;代理审判员王红庆受案78件,结案73件,结案率94%,上诉2件,维持2件;庭长曲志霞受案30件,结案30件,结案率 100%,未有上诉。年内成功召开大庭3次,旁听人数300多人。
  【规范审判方式和流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以庭审规范化为突破口,年内对刑事的裁判文书进行了改革,对简易案件和普通案件的被告人认罪都实用了新的文书样本。并对关于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等方面也进行了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在规范化审判方面,严格要求法官庭审形象,注重发挥合议庭整体功能,干预控辩适度,从而提高了庭审质量。在裁判文书改革方面,要求证据的展开,增强说理性,使裁判文书质量明显提高。在“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方面,刑庭在三日内通知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庭前采取证据展示,保证辩护人在开庭前有充分的时间阅卷,庭前五日内将证据展示完毕。另外,对被告人认罪案件,在证据出示时,只宣读时间、地点,证明的内容。使案件质量及审判效率大大提高。除此之外,通过流程改革,加强了主审法官的责任心,对所承办案件由主审法官负责到底。完善了审辅书衔接默契、协调灵活的工作机制。为了提高司法为民的质量,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狠抓公开审判工作,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廉政,以公开促透明。使法院的审判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让百姓看到违法应受到的惩罚,震慑犯罪,警示后人。
  【对“弱势群体”开展司法救助】对不知情、不愿请、请不起辩护人的未成年人,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尊重被告人的沉默权、辩解权、陈述权、人格权。庭审中给年老体弱、残疾、患病的被告人设座椅,视庭审时间或庭审环节可让被告人坐下,体现人道主义精神。结合司法为民加大了附带民事赔偿的调解力度,注重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立求找准案件争议的焦点和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从法理和情感上多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的各个环节,尽量做到多调少判、能调不判、先调后判。形成了调解多、判决少,服判息诉多、缠诉上诉少,判前履行多、强制执行少的“三多三少”的良好局面。年内在审理被告人宋柏峰故意伤害案中,庭长曲志霞和王红庆本着对案件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对双方的民事部分进行了艰难的调解工作。在法官多次的主持下,穷尽了各种办法,终于以30000元达成民事部分的调解协议。使这样一个在公安局、检察院的都上访的复杂案件,圆满解决,减少了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少年法庭工作】自区院成立少年法庭以来,配备了专门少年法庭办公室,开展圆桌化审判。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措施,依法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副庭长徐桂萍克服身体不好等诸多困难,对每件案件都做到庭前调查,庭后延伸教育。寓教于审,为达到教育、挽救、感化的目的,给其一个尽快回归社会的机会,让他们重新做人,少年法庭还经常与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工作基地的工作人员沟通,借鉴外地经验,完善了各项措施,又制定了五项实施细则和少年审判法庭工作规程。并与三所学校、家长、三名未成年被告签定了帮教协议。2006年省、市关工委的领导来院检查指导工作,对少审工作给予高度的评价和肯定。
  【民事审判】民一庭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544件,其中有2005年旧存案件 477件。结案1932件,在立案部门送达343件,未到开庭时间的154件,实际未审结 115件。未审结案件中,鉴定未回17件,中止16件,需再次开庭22件,待判26件,其他原因9件。结案率94.4%。在有效的工作时间内,平均每名法官每人每天审结1.16起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结案率上升10.4个百分点。所结案件上诉349件,中院已审结329件,发改33件,发改率占全年审结案件1.7%,占上诉案件的 10%。全市法院民事审判系统目标考评中名列第一。树立大局意识,注重社会效果,重视审理涉及农民工的案件,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及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好一些社会热点、难点的案件。2006年下半年,购买大庆市久长经贸有限公司房屋的 200余名商户在区委、院党组的多方协调下,到区法院进行了诉讼,从而使这起群体进京上访的案件走入合法的诉讼程序。以公正、高效的工作作风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竭尽全力地化解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副庭长冯玉环全年审理 303起案件居全庭个人受案数之首,所审案件质量高、速度快,多次受到当事人的赞誉。
  加大调解力度,注重审判效果。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高度重视案件审理效果,立足化解和疏导矛盾,积极要用诉讼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将诉前、诉中、诉后调解相结合,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优势,做到了“案结事了”。针对不同矛盾的特点,不同成份的当事人,晓之以法,明之以理,动之以情,尽量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以钝化矛盾。经常是双方当事人带着怨气来到法院,握手言和离开法院。实现了效率的最大化。
  【商事审判】截至2006年12月25 日,民二庭共受理各类商事案件360件,受案总数与去年相比减少26件;共审结案件309件,未结42件,年结案率87.3%,其中判决87件,调解59件,撤诉94件,裁定驳回12件,移送15件,上诉案件28件,中院维持7件,发回4件,改判2件,撤诉2件,另13件现无结果,平均审限54天。结案标的额3125.5792万元,上诉案件占判决案件的32%,占结案总数10%。副庭长张凤珍受案 102件,已结103件(含2005年17件),未结16件;助理审判员李志彬受案103件,已结112件(含2005年14件),未结5件;审判员苏群英受案71 件,已结60件(含2005年7件),未结18 件(其中上诉5件、维持1件、改判1件);庭长高颖审结4件。所改判发回案件,除认识和证据发生变化外,无一错案。全年所受案件中新型、疑难案件大幅度增加。例如涉及虚假广告、储蓄合同、联营合同、人身保险合同、股权转让侵权纠纷、出资纠纷、财产保险合同、公益事业捐赠合同纠纷案件等,用综合指数评析民二庭的审判工作,所审结案件实现了“无枉法裁判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无重诉缠诉案件,无矛盾激化案件”;尤其是判决和调解的案件所占的比例不相上下,这个数字充分表明在查明案件事实,对证据综合分析、认证的基础上,强化了调解功能,对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及时下判,坚持了“能调则调解,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件事了”的原则。做到了调解不成的及时下判,能调解的当庭送达文书,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保证了案件质量。
  转变审判工作作风,加强释法解疑的工作力度,确保案件质量,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年内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转变审判工作作风,重点抓案件质量,克服单纯办案的思想,在以往说理说法的基础上,更加主动规范的释法解疑,更多地强调法官应当主动履行说明、说理和说服的义务。让当事人真正了解法律、理解法院、信服判决,不仅仅局限于判前评断和补救性的判后答疑,而是让释法解疑贯穿于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民二庭副庭长张凤珍在审理原告宋方如诉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案中,就运用了释法解疑和加强判决书论理相结合的方法,使双方当事人收到判决后,都没有上诉。成为成功判例,并被评为全院2006年的优秀法律文书。
  审判员苏群英审理的原告张浩诉大庆昆仑家电销售有限公司、大庆日报报业集团公益事业捐赠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系一位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昆仑家电承诺为该患儿捐款 10000元,此举经大庆日报报业集团通过大庆日报进行了大量的宣传,但在举行公共捐赠仪式时,由于种种原因致报业原告未能到场,昆仑家电最终将此款捐赠给了他人,由此原告的父母对昆仑家电此举的初衷产生了质疑,并产生了强烈的愤怒,在诉前的交涉过程中矛盾进一步激化,最终原告将昆仑家电及大庆日报报业集团诉诸法院,在此起案件中主审人苏群英认为,被告的捐赠行为本为弘扬社会正气而为社会正义之举,却因运作失利和种种误解而导致人心的背离,产生弱者对社会的成见,考虑到社会影响,此案应以调解为主,故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深刻且细致入微的思想工作,成见颇深的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使坚定诉讼的当事人取得了相互的理解和谅解,以至调解,融化了心脏病患儿及其家人冰冷的一颗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6年通过加大调解力度,走访企业,征求意见,发司法建议、开座谈会等形式拓宽服务领域,为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帮助,受管局及油公司下属单位的邀请,在李卓林副院长的带领下,分别为大企业就如何增强法律风险责任意识进行了法制讲座,受到了企业的好评。年内共为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执行工作】2006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021件,执结787件,综合结案率77%;其中新受案件762件,受案标的额8545万元,结案 626件,执行标的额6963万元,结案率达82%。其中刑海东受案55件,结案48件,宋玉庆受案51件,结案47件;姜建华受案83件,结案70件;吴振泉受案73 件,结案50件;马福林受案65件,结案52 件;徐昭贵受案64件,结案36件;刘喜春受案99件,结案77件;于胜军受案73件,结案54件;张明龙受案108件,结案94 件;边超受案64件,结案57件;卢思受案63件,结案40件;许广受案65件,结案33件;孟庆友受案77件,结案48件。执行结案前三名分别是张明龙94件、刘喜春77件、姜建华70件。为加快案件执行速度,提高执结率,采取集中执行会战的方式清理案件,从10月中旬开始进行了为期70天的集中执行。共执行案件149件,执行标的额720余万元。其次针对一些被执行人四处躲藏的案件,利用春节、五一、十一长假期间抽调执行小组采取机动的方式执行案件,取得良好的执行效果。针对一些重大、疑难和集团旧存的案件,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了15个专案组集中执行,经过专案组的努力工作,涉及马春江、王东、测绘院、奥维公司等案件已到位部分执行款。
  执行思路取得新发展,探索并出台了许多好的执行方式方法。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可能地采取执行穷尽的原则,包括执行方法、措施的穷尽和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穷尽等,继去年与中国诚信网以及大庆晚报合作,在大庆市率先推出了公告曝光执行、悬赏执行等执行方法。年内又推出房产置换执行方法,出台了实施细则,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涉及房产置换的10起案件,在公告到期后已经执结3 件,其余案件正在置换执行中。
  司法为民理念进一步加强。一切为了当事人,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在执行工作中更好的体现便民、利民、爱民和护民。年内先后三次召开未结案件申请执行人座谈会,广泛征求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工作的意见。院长董玉武几次亲临执行局,同干警进行座谈,要求执行干警树廉洁正气,扬高效作风。年内全体干警共拒礼金30余次,金额10余万元,收到锦旗6面,表扬信5封,执行工作继续保持了全市第一。9月5日《大庆政法》第42期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阮殿龙同志对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在破解执行难问题上出新招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为题在全市政法系统转发了区法院做好执行工作的经验;10月份,省高院又以《让区法院执行工作“难点”变“亮点”》为题在全省法院系统转发了区法院的经验。
  【行政审判】全年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53件,受案数与去年相比上升了231%,审理结案49件,未结4件(因没有开庭时间),结案率为92%。结案率与去年相比上升 17%。在已结案中,原告主动撤诉的16件,裁定驳回起诉的 3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17件,判决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12件,判决撤销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 1件。目前在已判决的案件中11件上诉案件,其中10件已被中院维持,还有一件正在上诉的过程中。
  年内共受理各类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092件,受案数与去年相比上升了 46%,其中,审查结案546件,执行结案544件,未结2件。结案率为99.8%。
  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质量有了明显提高。虽然行政诉讼案件新型案件比较多,但年内没有一起更审、改判、超审限和上访案件。
  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执结速度明显加快。2006年受理的1092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送达公告的比较快,尤其是受理城市执法分局关于西城区城市改造的强迁案件,采取了集中和突击执行的方法。行政庭先后十次对影响西城区建设的违建房屋进行强制拆除,充分发挥了行政审判职能。对比较大的对全区有影响的案件,院领导亲自指挥,全院干警参加。9月18 日,全院出动60余名干警,车辆20余台,在公安、城管部门的配合下,成功地对喇镇宏伟村十一户违章建筑进行了拆迁。10月26日,在依法执行喇嘛甸镇富强村二十二户违章房屋强制拆除任务时,遭到了富强村 300多名群众暴力抗法,这些抗法者对执行人员进行围攻、殴打,对执行车辆和拆除设备进行破坏,几百名抗法者坐在马路中间把马路全部堵截,使来往的车辆和行人无法通过,并不断地向人群中扔砖头和石块,现场一片混乱。危急关头,副院长张灿国采取紧急措施,命令身着防暴服的十余名干警组成一道人墙,隔离和驱散抗法者,并采取果断措施对冲进现场和打骂执法人员的抗法者当场进行拘留,抓获了 8名严重暴力抗法分子,有效的控制和制止了暴力抗法的事态。
  【法警队工作】2006年,法警队开庭押解犯罪嫌疑人607人、130余次;逮捕27人,取保184人,民事诉讼保全56件,协助各业务庭95次,配合中院执行 5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突出服务保障审判工作。
  认真履行职责,为刑事审判工作提高强有力保障。把刑事押解、看管、值庭、安检等视为法警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形成一级抓一级,明确目标,层层到人,充分发挥监督管理作用。针对不同时期的任务特点,认真制定预案,严密组织,精心实施,完成好每一次押解、值庭、看管、法庭警卫等工作。每次刑事开庭,队里都会有一名领导亲自到庭,遇有重大案件自始至终跟班值勤,督查提押、看管、值庭方案的落实,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合理调配警力。在安全检查工作中,半年来共从被告人身上搜出的纸条、硬币、纽扣、打火机等危险物品百余件,消除了隐患,确保了安全。
  积极协助执行,维护司法权威性与严肃性。在各业务庭申请用警时做到随叫随到、随时出警,在装备、人员方面给予足够的支持,并且制定周密的措施。一年来,由法警部门配合立案庭、民事庭开展诉前、诉讼保全工作,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配合行政庭参与了本院对“四新村拆迁改造工程”等重大活动,多次协助执行局进行重大执行活动,确保了这些任务顺利完成,得到各业务庭的充分肯定。如:四新村拆迁改造工程中,当到达拆迁现场后发现围观的村民竟有二、三百人,当拆迁的铲车准备对房屋进行拆毁时,突然有两名中年妇女叫骂着冲向铲车,费力军同志一个箭步冲到两个妇女的前方,并将那两名闹事村民拦住,很快,在拆迁现场周围布置了警戒线,将所有围观村民控制在了拆迁现场之外,配合行政庭圆满完成了拆迁任务。
  加强机关警卫,保证法院正常办公秩序。一年来,妨碍诉讼,影响审判、办公秩序的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一些上访老户和群体上访,以及民事离婚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涉农案件的开庭,吵骂、哄闹不断,干扰了法官正常办案,有的已造成一定的影响。对此,法警队加强了预防,制定了来访人员登记联系制度,发现苗头,及时制止,在接警后迅速到位,控制事态的发展。2006年12月20日下午15时,接省高院通知,一上访老户在省院上访期间闹事,法警队由副队长岳冰同志带领新来的两名干警一同驱车赶往哈尔滨,经过 3个小时的劝说她终于同意和干警返回大庆,并在回来的路上给她准备了食品和水,并安慰她要注意身体,有困难和政府说,这样无休止的上访对你的身体和家庭都会造成巨大的伤害,经过劝解,上访者写下保证书,再也不去省里的政府机关上访、闹事了。使这场上访事件顺利平息下来。
  【信访工作】年内为杜绝有理访,减少涉诉访,把信访工作摆在与审判、执行工作同等重要位置,举全院之力,处理涉诉访案件。
  一是完善和强化信访接待制度。通过院长值周,值周院长全天候接待,认真听取上访理由,耐心细致作解释工作,在第一时间内解决上访人提出的异议或给出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按信访督办制度督办到人抓落实,健全了信访人员档案。2006年,接待来访近200人次,使得95%的初访得以妥善化解。
  二是责任到人“四包四定”。经初访接待、解释仍不息访的,一律立案审查,确定相关院庭领导为该案第一责任人,包接待、包复查、包处理、包稳定,定领导、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限。对于社会影响大、处理难度大、涉案人数多、当事人情绪激烈的案件,院领导集体研究,共同做息访的稳定工作。刘桂友上访案,是历史遗留案件,其民事纠纷虽已审结,但对其采取诉讼保全的农用三轮车没有及时处理,导致该车已无法使用,为此刘桂友到处上访,要求法院赔偿19万元。法院把此案作为重点督办案件,确定副院长李卓林、审监庭庭长李超专门负责此案。为使这起上访案能够得到妥善解决,副院长李卓林、李超带着刘桂友先后到大庆市中八路、安达市四道街等多家农机市场进行询价。经了解,被保全的农用三轮车厂家已不生产,且市面上已不再出售,即使是24马力的最新型的农用车,其售价最高也就在 18000元左右。法院的工作态度感动了刘桂友,最后,以 4万元的价格达成协议,并表示永不上访。2006年涉诉访发生率全市最低,没有发生一起有理进京到省访案件。
  三是加强判前评断,预防信访案件的发生。坚持凡是判决的案件,必须做好判前评断工作,让当事人知晓胜诉的理由、败诉的原因,即使案件审理的没有问题,因判前评断工作不到位,导致当事人上访,也要严肃处理。交通肇事、伤害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本着先赔偿后量刑的原则,把赔偿到位作为量刑的酌定情节予以考虑。上述措施较好地避免了信访案件的发生,全年未发生一起有理上访案件。为此,《大庆政法》第51期以“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依法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为题、省委政法委《涉法访动态》第47期以“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三年无越级有理访”为题分别在全市、全省政法系统转发了区法院信访工作的经验。
  【调研宣传工作】2006年法院加大了调研宣传力度,全年共编发《法院工作简报》39期,在省高院创办的《龙法政工》发表文章9篇,信息51篇;全年发表新闻稿件256篇。其中国家级《人民法院报》57 篇、省级104篇、市级95篇。音像报道6篇,庭审实况转播2次,新华社黑龙江分社还为法院拍摄了宣传片并在省电视台法制频道播放,较好地宣传了让胡路区法院公正司法的为民良好形象。
  【队伍建设】法院在抓好审判工作的同时,把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着力建设一支具有时代特点的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官队伍。
  1、 抓学习,提升素质。一方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参观铁人纪念馆,进行大庆精神、铁精神教育和社会主义八荣八耻辱观教育等活动,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做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完成,扎实搞教育,一心抓落实,每周五均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受教育面达100%,每人记录笔记达 2万字以上,在干警当中树立了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正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为此,年内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焕宁寄来了亲笔信,对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如何开展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作出了重要指示。另一方面加强业务学习。2006年,通过法律文书展评、业务考试、论文研讨、走出去、请进来等学习方式,加强了干警业务培训,拓宽了法官视野,提高了司法能力,有3人通过了全国司法考试。
  2、 抓典型、带动队伍。通过宣传典型、召开事迹报告会等形式不断加大典型选树力度,培养了一批以市级“十佳公仆”、市级优秀共产党员副院长赵亮、市级“劳动模范”石玉为典型的先进群体。如青年法官典型陈晓鹏,老法官典型李志彬、朱丹,干一行爱一行的女法官典型张丽娟等。在这些典型的带动下,全院干警比奉献、做贡献的氛围更加浓厚。
  3、 抓制度、规范队伍。进一步健全了《目标管理考评制度》和《案件质量查评制度》,坚持了《院长值周通报制度》,做到了天天有指纹签到、周周有值周通报、月月有目标考评的经常性管理制度。年内,有2 人因违反院里的规章制度分别给予记大过和警告处分。
  4、 抓廉洁、确保公正。通过廉政警示教育,逢会必讲廉政,层层签定廉政责任状,走访人大、政协、纪检委征求意见等形式,加强廉政建设,干警的廉洁意识明显增强。没有一人在廉洁上出现问题。
  【乘风法庭】2006年乘风法庭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962件,创建庭14年来最高记录,案件综合结案率达 98%以上(未到开庭期限的除外),法官人均办案400 多件,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实现了无超审限、制限案件,无跨年积压案件,无有理上访案件,无缠诉案件。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是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乘风法庭历来就是存在案多人少,审判力量不足,干警超负荷工作的困难,特别是今年以来,由于干警的工作调动,由原有的四名审判法官减少到三名审判法官,执行法官、辅助干警也严重不足,审判压力特别繁重,在此情况下能靠内部挖潜,最大限度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全庭干警都能忘我工作,无私奉献。法官陈晓鹏今年 5月份举行婚礼,为了不影响审判,无论在装修房屋还是置办结婚用品时,他都没有请过一天假,举行婚礼后婚假还没有休完就提前上班。今年10月份他爱人因病住院,同时他母亲腿骨骨折,爱人需要他的照顾,母亲需要他的护理,但他坚持正常上班,全年共审执各类案件 600多件,无一更审改判案件。女法官孙妍怀孕期间克服家住新村通勤困难,妊娠反应严重等问题,就是在分娩前几天,她还在开庭办案,共审理各类案件200多件。执行法官李玉坤虽然来庭时间晚,8个月时间执行各类案件110多件。
  二是分工负责、团结协作。全庭同志都能紧密团结、齐心协力。工作中虽有分工,但都能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一人要顶几个岗位,负责立案的辅助干警孙志勇,全庭近2000起案件都由他立案,最多时一天立诉讼案件30多起,从早晨8点起开始立案,一直立到下午4点多,由于认真负责、严格把关使得案件立案质量,没有出现任何瑕疵。内勤王微既要负责上传下达统计报表,报送卷宗、还要承担庭审记录等多项工作,同时还负责法庭食堂买米、买面、买菜工作。法警刘成既要负责法庭的送达工作,还要配合执行,为法庭审判和执行工作做出了贡献。年轻同志,不管份内份外都能圆满完成任务。
  三是心系百姓,一心为民。牢记司法为民的审判宗旨。注重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立足审判积极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在审理一起王某诉张某房屋买卖合同案件时,虽然判决原告王某胜诉,被告张某对法院的判决也完全认可,但为刁难原告,明知无理也要上诉,故意拖延时间。作为一审法官,当判决下发后本以案结事了,但得知原告非常着急使用房屋的情况,和被告故意刁难的心里,主动深入做思想工作,终使双方能够化解矛盾。使双方当事人非常感动。法官陈晓鹏在处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当庭调解原、被告离婚,当女当事人拿到调解书后,虽然自愿离婚,但也非常痛心,经陈法官劝解安慰,但仍止不住眼泪,后来陈法官对她说“你哭吧,哭出来心里就好受一些”。虽然普通的一句话,确使当事人备感温暖。事后当事人的亲属特意找到法院领导说,你们陈晓鹏法官真是一个人性化的好法官。
  四是严于利己,廉洁办案。以法治理念教育为契机,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办金钱案,关系案。不管是审判法官还是执行法官都能做到拒礼拒贿。年内没有当事人向领导和有关部门反应法庭干警廉洁问题。
  【喇嘛甸法庭】2006年,喇嘛甸法庭共受理民事、商事、执行案件769件,结案744件,未结25件(1件为民事案件,24件为执行案件),综合结案率为96.75%。与去年607件相比,增加了162件。其中民事案件受案499件、结案498件,结案率为99.8%。商事案件195件,结案195件,结案率为100%。执行案件75件,结案51 件,未结24件,执结率为68%。在审结的 649起民商事案件中,判决的58件,调解的332件,撤诉的294件,移送的10件。全年上诉案件 6件,均无发回、更审、改判和超审限案件。此外,全年还调处案外赡养纠纷11件,接待当事人1600余人次,处理来信2件,电话咨询246人次,法律咨询217人次,立案审查274人次,协助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化解群体突发性事件3 件。在已审结的744件案件中,潘卫东结案438件,其中民事 305件,商事133件,个人的综合结案率为100%;黄重阳审结 306件,其中民事193件,商事62件,执行51件,个人的综合结案率为92.45%。
  法庭针对今年民商案件多,又增加了执行案件的实际情况,将人员妥善安排,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敞开受案,不留积案,坚持以案说法、以案宣法、以化解矛盾平息纠纷为目的,将调解工作贯彻于审判的全过程,坚持以自愿合法为原则,对有调解余地的案件尽量通过调解结案,增进团结,减少申诉、上访案件的发生。能调则调,尽量不判,力争做到案结事了。 693起诉讼案件,有625件是调解和撤诉结案的,调解率占结案总数的 90.18%,为使信访工作实现“三无”目标打下了基础。
  【庆新法庭】2006年庆新法庭审判工作以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宗旨,以化解矛盾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己任,克服了六厂外围居民区整体搬迁,沿街商服网点全部拆除,居住人口大幅减少的不利局面,努力寻找案源,全年共受理案件311起,其中民商事案件258起,执行案件53起,受案数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1.8%,其中民商事结案率为88%,执行结案率为 66%,全年上诉案件5起,二审已有结果的维持原判 2起,其余3起二审仍在审理中。关于案件的审限意识增强,全年全庭没有无故超审限的现象,全年接待来信、来访近1000人次。
  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重点,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坚持从严治庭、从严治警,立足防范、强化教育、建立健全预防机制,对干警坚持做到从严教育、从严要求、从严管理,防患于未然。同时紧密结合法庭的工作实际,针对人民群众监督的热点问题,以防止滥用审判权,办“三案”为监督重点,从每一起案件入手,坚持管人与管案相结合、内外监督相结合,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约束机制,全年全庭所有干警没有发现存在不廉洁的苗头,没有发生一人被纪检部门戒勉谈话。
  为了贯彻司法为民这一理念,在原法庭条件比较简陋的情况下,力所能及、千方百计为来法庭诉讼的当事人提供一些方便措施,对来法庭诉讼的当事人实行“首问责任制”根据辖区内居民居住较为分散的实际情况,尤其对体弱多病、交通不便的当事人,法庭实行了电话联系、上门办案的制度,最大限度的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的负担。
  对于一些法律关系简单、对方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双方当事人均到场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予以速裁,立案后即时处理。
  大力开展调解工作。利用辖区内大企业的领导特别关注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的有力契机,大力开展对双方当事人的庭前、庭中、庭后的调解工作。把经法庭工作没有调解效果的案件及时与当事人一方的单位领导沟通,双方共同做好涉诉职工,尤其是离婚案件当事人的工作。对于夫妻关系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案件,也尽力采取调解的方式结案,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
  2006年在抓好案件审判工作、执行工作的同时,对信访工作不放松,发现信访苗头、抢先抓早,千方百计将信访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在信访工作中达到了院里提出的“三无”要求。
  全年共发表宣传文章14篇,国家级4 篇,省级6篇,市级4篇。其中国家级的宣传报道 4篇,全部在《人民法院报》或人民法院网上发表,省级 6篇,大部分在《黑龙江法制报》上发表,尤其是2006年11月25日《龙法政工》总第57期,以“拓展审判空间、共谋案结事了、庆新法庭与民调组织拧成一股绳”为标题,以1600字的篇幅刊登了庆新法庭与民调组织互相配合的经验作法,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006年各类案件受结案情况



  【机构设置及负责人】
  刑事审判庭   庭 长 曲志霞
  民事审判庭   庭 长 石 玉
  民事审判二庭  庭 长 高 颖
  行政审判庭   庭 长 张贵林
  审判监督庭   庭 长 李 超
  立案庭     庭 长 姚玉学
  执行局     局 长 杨建勇
  纪检组     组 长 浦全升
  政工科     科 长 刘登斌
  调研室     主 任 张书琦
  办公室     主 任 张旭光
  法警队     队 长 陈 澜
  派出人民法庭
  乘风人民法庭  庭 长 邓作君
  喇法人民法庭  庭 长 黄重阳
  庆新人民法庭  庭 长 李洪彬
  【领导组织】
  院 长     董玉武(正处)
  副院长     张灿国 赵 亮 李艳华 李卓琳
                                (张书琦 施宏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