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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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2006年,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证,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宣传、法律服务三大职能作用,为深化“平安让胡路”的创建工作,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年内区司法局被授予“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四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区政法工作先进单位”;行风评议工作分别被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授予“行风评议最佳单位”;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促和谐、法律服务进社区、行风评议等四项工作在全市目标综合评比中被评为优胜单位;区公证处记集体三等功一次;龙岗街道司法所被评为省级规范化建设司法所。局机关 2名同志被评为全省“四五”普法先进个人;2名同志被评为全市“四五”普法先进个人;1名同志记一次个人三等功。
局长刘德喜被评为全省“四五”普法先进个人,全市“四五”普法先进个人,全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景冰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被市司法局评为全市“四五”普法个人,被区法制办评为“区行政执法先进个人”。
龙瑛被授予全省“四五”普法先进个人,被区政法委授予“创建优良法制环境先进个人”,区第六届“十佳公仆”,2006年度优秀公务员。
杨永山被评为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
【扎实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2006年是“五五”普法的启动年。紧紧抓住普法、依法治理这个主线,锁定“五五”普法对象,充分利用各种法制教育资源,完善普法网络,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普法,在全区形成了全民学法的大好局面。大力开展“送法进乡村”工作。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等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春节期间和春耕大忙前的农闲时节,在乡镇、村广泛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活动中,除重点宣传了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还大力宣传了与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局内人员结合我区农村的实际情况,编写了近 3万字的《法律知识问答手册》(全套共分六册),通过上街宣传、送法进社区、送法下乡、进村入户以及法制黑板报、宣传标语、宣传车等方式,加大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农民群众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组织“两委”班子培训三次,开展大型“送法下乡”活动三次,发放普法书籍4万套,宣传单2万余份,受教育达4万余人。
5 月30日,让胡路区司法局在喇嘛甸富强村大集市举办大型“送法进乡村”活动。让区司法局、法院、公安、交通、农林、土地、律师所等 7个相关单位30多人参加了宣传活动,免费为喇嘛甸镇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现场化解矛盾、调解纠纷。市司法局领导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焦守桐亲临现场,并为农民们发放了普法书籍。现场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58个,发放普法书籍500套,《农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手册》3000册,宣传单 5000份,宣传涉及法律法规近40部,受教育达7000余人。 6月份又深入到向荣村,走进温室为农民发放普法书籍百余册,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10月25日在喇嘛甸镇向荣村集市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通过“送法进乡村”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农民的依法维权意识,有效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为深化农村依法治理工作奠定了基础。实践证明,送法进乡村这种宣传形式,深受农民群众欢迎,并且收到良好效果。
【开展宪法宣传月活动】2006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以“宪法宣传月”为契机,在全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宪法宣传月”活动。区内各司法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参加了这一项活动。在活动中紧紧围绕“宪法”这一主题,进行义务法律咨询、发放宣传单、举办法制讲座、开展“百题问答”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2月 4日,围绕“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主题开展了大规模宣传活动。组织辖区内10个律师事务所、5个法律服务所、6个司法所共30余人宪法宣传。同时将此次宣传活动和“法律服务进社区”结合起来,组织法官、民警、律师等设立了咨询台,现场为百姓解答法律问题。宣传月活动期问共制作宣传板面20多块,悬挂横幅50多条,发放宣传资料 5千多份,宣传手册1千册,接受咨询的群众达100多人。通过宣传,使宪法精神根植于每一个公民的心中,为深入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奠定了基础。
【深入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2006年继续加大全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在认真总结近几年创建“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年内继续开展“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并重新制定下发了乡(镇)、村、企业、学校、社区工作标准和量化考核标准和《关于加强全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意见》,做到“五有、一落实、一建立”,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目标管理,做到有安排、有检查。2006年全区共建立了基层依法治理示范点80个,充分发挥了示范作用,推动了全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
【强化干部法制培训工作】2006年,司法局加大了对干部法制培训工作力度,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对司法人员和行政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年内区依法治区办和法制办对执法人员进行系统化法制培训3期,培训人员258人次。为了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扎实开展调解工作,聘请法官和律师举办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400多人次。在培训过程中以案说法,通过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们比较容易的掌握相关的实用的法律法规。 3月30日,在喇嘛甸镇政府举办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律知识培训班,邀请区土地局吴华胜副局长为喇镇各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村民代表共计40多人讲解了有关宅基地审批划分、耕地补偿和土地换证等当前热点法律问题,还现场解答村民关心的一些具体实际问题,纠正了部分村民的一些错误想法和为个人利益而进行的不正当行为,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2006年将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作为司法局的重点工作,按照人民调解促和谐的总体部署,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在工作准备、开展过程中,区委、区政府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各成员单位也都积极配合参与,在人员选配和时间安排上给予了保证。在区主管书记的协调下,由区司法局牵头,成立由法院、公安分局、信访办、司法所、律师所和街道、社区调委会组成的“七位一体”调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由调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法官、公安干警、律师、信访员、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深入到街道、社区,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调解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排查社会不稳定因素。每个月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6次。法律服务进社区年内共开展36次,共接待居民859人次,解答、解决法律问题 715个,接待群众上访30次。通过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的开展,使困扰居民的法律问题得到了及时解决,化解了社会矛盾,受到居民的一致好评,进一步促进了“人民调解促和谐”工作的深入开展。此项活动走在全市的前列,得到了市政法委和市司法局领导的重视和大力支持,市政法委组织全市政法干部培训班到区法律服务进社区现场进行了调研和参观。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在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会议上分别进行了典型发言。
【开展重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年内围绕全区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建立了重大矛盾纠纷信息预警处置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参与群体性矛盾、群体性上访纠纷的调解。截止年末,共接待群众咨询560余人次,其中通过148热线电话咨询 380余人次。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310起,调解成功300起,调解成功率97%,防止重大矛盾纠纷引起的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5起,没有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在红旗村动迁改造工作中,帮助居民解答法律咨询,发放城中村动迁改造法律法规宣传手册 2万多册,协助区信访办做动迁居民的思想工作,安抚上访群众,有力地推进了红旗村的动迁改造工程。 8月,园林绿化公司鱼池周围,被宏伟村民非法取土非常严重,区司法局会同土地局等有关部门,在现场展示了园林绿化公司的土地证和有关违法取土的法律法规,对几十名村民进行了教育,使问题得到彻底解决,赢得了企业的认可和信任。
【稳步开展安置帮教工作】2006年,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化”的要求,切实加强了“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各街道、喇镇司法所对2003至2005年期问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通过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为社会面的稳定提供保证。2005年全区有释解人员 107人,通过办理低保、提供就业信息、企业返聘等方式,解决他们的一些实际问题,同时又从思想上给予正确的引导,通过采取社会帮教和家庭帮教相结合等有效措施,有力地促进了人员的思想转化。2006年全区 115名回归人员,无一人重新犯罪。刑释解教人员曹泽永于2005年假释回到原户籍所在地(乘风街道辖区乘新二委),其父亲为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身患疾病,意识不是十分清楚,生活依靠母亲照顾,其母亲还是家属,家中没有收入,司法局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积极为他一家办理了城市低保,稳定了他的情绪,司法所又协调辖区单位,为他安排临时工作,直至2006年11月,曹泽永招工后,才取消了城市低保待遇,曹泽永上班的前一天,和父母一起,带着一面锦旗,全家到乘新第二社区表示了感谢,激动的说:“没有你们的帮助就没有我的今天”。
【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喇嘛甸镇司法所是区内唯一的乡镇司法所,原有1个编制和1间办公室。为了确保农村的社会稳定,实现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两所合一”,经积极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争取,现喇嘛甸镇司法所已经成为第二批建设的规范化司法所。国家投资 6.9万元,区里匹配资金6.9万元,新建了喇嘛甸镇司法所办公用房130平方米(3间办公室、 1个调解厅、1个车库),该项目已于7月10日动工兴建,现在已经竣工投入使用。
【建立“调访一体化”工作机制】按照市委建立“调访一体化”工作机制的通知精神,在全区一个镇、六个街道建立“调访一体化”工作机制。区委、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调访一体化”工作。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为组长,法院、公安分局、检察院、民政局、财政局、司法局、信访办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调访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也都成立了调访办公室,调访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由司法所所长兼任调访办主任,并做到了“五有”:即有领导、有人员、有制度、有场所、有资金。各村(社区)分别设立了专兼职调访员,屯(居民组)设立了调访信息员。全区初步形成了区有调访中心,镇(街道)有调访办,村(社区)有调访员,屯 (居民组) 有调访信息员的四级调访工作关系。调访中心成立以来,共接待居民来信来访70件,接待居民205人次,其中自办58 件,交办12件,全部案件都得到了落实和解决。较好地处理和解决了华阳数码有限公司拖欠100多名民工18万元工资、炼化公司180万吨装置爆炸导致周边环境污染,居民房屋受损、红旗地区改造拆迁等引发的上访问题,人民群众非常满意,调访一体化工作机制的优势得到显现。
【启动社区矫正工作】我区是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唯一试点单位,启动工作开始后首先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区政法委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18个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辖区各街道乡镇也相应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司法所负责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各司法所学习省厅下发的社区矫正工作汇编,部署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排查。为推进试点工作,区司法局多次到区法院、公安分局、检察院等部门进行协调,争取成员单位支持,做好衔接工作,深入推进矫正工作开展,全区有各类矫正对象108 名。10月份,参加了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汇报会并介绍了试点情况,得到省厅领导的高度评价。
【律师工作健康发展】2006年,将“加强教育、强化监督、树立形象”作为律师工作的重点,在律师队伍中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和法律教育、增强广大律师的法制观念和政策法规水平,提高依法执业、依规行事的自觉性,努力规范律师与法官的关系,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规范律师个人执业行为,促进了律师业务稳步上升。年内,辖区律师事务所有11家(2006年新增一家镜丰律师事务所,主任吴镜丰)执业律师 110人,共为政府、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168家,代理民事案件317件,代理经济案件276件,非诉讼案件498件,办理刑事辩护 226件,解答法律咨询3600余人次,参与义务法律咨询32次,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工作快速发展】2006年,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规范了法律援助文书格式,结合律师年检注册,对律师个人的法律援助义务量进行了统一的考核和确认,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行了跟踪检查。全年共指派、办理和确认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7起,解答咨询 300余人次,有效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公证工作迅猛发展】2006年区公证处有工作人员8人,其中聘用4人,按照新时期对公证队伍建设的总要求,通过深入开展岗位训练活动和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公证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树立了公证法律服务诚信为民的社会形象,扩大了公证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了公证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在人员少,业务量大的情况下,全年办理公证业务4700件,其中经济业务公证975件,民事业务公证3725件,公证业务收费137万多元。接待当事人一万多人次,解答电话咨询一万多人次,主动回访四十余人次。在完成业务工作的同时,区公证处严格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目标开展各项工作,主动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积极配合省、市领导完成机构设置调整工作。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全国公证机构的设置要进行调整。区公证处积极配合市局完成此项工作,根据市局的要求,提出了合理的设置建议,同时区公证处参加了省厅、市局领导组织的关于调整工作的调研活动。二是进一步强化服务。在拓展服务领域的同时,区公证处进一步强化服务功能,对老、弱、病、残者上门服务,对生活困难者,减免公证费,全年主动上门服务100 多次,减免公证费近万元。在城市建设方面,积极配合区城管部门完成拆除私搭乱建房屋工作二十多次,拆除私搭乱建房屋近二百多处,近五百余间,充分发挥了公证预防纠纷的法律职能。在服务社会和服务方式方面,提倡视信誉、质量为生命,视服务、形象为根本。先后推出了“主动上门,现场服务”,“公证无假日”,“全日办公”,“证书特快专递”等窗口服务模式,提出了“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快速反应”、“有求必应”等服务理念,为广大当事人提供了及时、高效的公证服务,公证案件办结率不断提高,赢得了企业和当事人的高度评价。三是确保公证质量,树立公证诚信形象。为了深入贯彻省厅关于在全省公证行业开展诚信建设。公证处在办证过程中,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公证程序规则办理各项公证业务,严把质量关,做到不真实,不合法的坚决不出证。七月份市局质量检查对区公证处的公证质量给予了好评。一类卷宗达到100%。十月份利用休息时间对 1—10月份的公证卷宗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质量检查,主要是采取互查的方式,这次自检主要查出了以下问题,主要是询问不全面,不能根据实际情况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文书和公证书中有丢字、错字、语句不通顺,措词不当的地方;公证员的签字不规范等情况,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审核不够细致,所以使卷宗中出现了印章或签名不全的情况,对这些问题及时进行了全面整改,确保了公证质量。
【领导组织】
局 长:刘德喜
副局长:马 泉 景 冰
公证处主任:徐丽萍
副主任:郝秀敏
(龙 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