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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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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述】截止2006年年底,全区拥有农村人口4.7万人,农村劳动力12539人,其中从事农林牧渔的劳动力2121人;总耕地面积24万亩,全部为旱田;全区水资源总面积6.13万亩,由于城市排污、化工排污、可利用淡水养殖面积 22995亩;农民人均收入4958.1元。全年转移劳动力7485人,培训劳动力1811人,实现劳务收入5300余万元。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农业各项工作有了新发展,取得了新成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了良好开端,开创了农村、农业工作的新局面。2006年被评为全市水资源管理先进单位、畜牧生产先进单位、农业标准化生产“十百千”工程先进单位、农机合作组织建设先进单位;全区“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