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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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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述】2006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职工22人,科级干部 7人。本年度,全局以贯彻落实全市劳动保障和再就业工作部署为主线,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了劳动保障稳压、减震、维权的整体功能,被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评为劳动保障监察标兵单位、信访仲裁工作先进单位、大庆市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四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大庆市先进党支部等荣誉称号。
  【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安置就业再就业。全区新增就业6523人,完成年计划的100.35%;领证人员再就业6080人,完成年计划的101.33%,其中“4050”人员 1215人,完成年计划的121.5%;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二是劳动力市场建设。登记求职5057人次,其中下岗失业人员4999人次;职业介绍成功1480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1473人;城镇劳务输出1514人。全部超额完成年计划指标。举办供需见面会12场,提供岗位3263个,776 人实现对接。三是就业再就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1420人,完成年计划的118%,培训后有1065人实现再就业;创业培训316人,完成年计划的105%,其中220人实现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四是完善劳动保障组织建设。2006年在全区补招了13名劳动保障协理员,加强了基层工作力量。先后组织全区74名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参加了市就业局组织的新一轮政策培训, 154名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参加了创业培训推介暨新一轮政策培训,使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对创业培训和新一轮就业再就业相关政策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认识,为做好本职工作奠定了基础。
  【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完善工作机构。在原有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的基础上,2006年又相继在东湖上城、乘风彩虹等新建小区建立工作站,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健全了以区就业局为龙头、街道劳动保障所为依托、社区劳动保障站为纽带的三级劳动保障工作网络。二是完善服务大厅。为切实把进城务工人员的服务落到实处,在就业服务大厅设立“农民工服务”窗口,开展“送岗下乡,送岗到场”等活动,形成了就业指导、小额贷款、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农民工服务等“一站式”服务,提高了服务效率和质量。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把就业指导、小额贷款、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对各街道、社区实行目标管理和“一把手”负责制。本着“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的原则,把任务量化到街道、细化到社区,落实到具体人员。在平台工作“六到位”的基础上,统一完善了“四制度”、“五指南”、“八台帐”,健全了困难群体帮扶卡、入户走访记录等资料,实现了劳动保障平台规范化管理。
  【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2006年为6487名下岗失业人员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为105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贷款210万元;为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再就业优惠户及服务型、商贸型企业减免税费407万元;为13392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补贴2037万多元;帮助1215名“4050”人员实现了再就业。
  【社会保障】一是依法进行工伤认定工作。2006年,共依法做出8起工伤认定(对大庆市让胡路区釜城海鲜火锅职工关志军进行了工伤认定,对大庆市让胡路区钻井公司职工庞春明进行了工伤认定,对大庆市长春装饰材料商店职工李春光进行了工伤认定,对大庆市让胡路区爱琴工艺品厂职工周岭进行了工伤认定,对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大木器加工厂职工刘晓春进行了工伤认定,对江苏诚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职工孙国彬进行了工伤认定,对大庆市圣奥家俱有限公司职工王超进行了工伤认定,对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朱凤喜进行了工伤认定)。
  二是把好职工退休关口。在办理职工退休工作中,本着对个人、对企业严谨负责的态度,严格把好关口。共为229名企业职工办理了退休手续(正常退休94人,因病伤残提前退休 117人,特殊工种退休18人),发放养老金181137.47元。同时,调整2005—2006年区属26家企业2685名退休人员的退休工资,共增加基本养老金194060元/月,补发1196820元。
  【劳动监察】深入开展巡视监督检查工作。2006年,巡查辖区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520家,检查用工7789人,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257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37份。督促企业员工办理职业资格证书762个,为82名员工追回拖欠工资50082元,索回抵押金 88821元,督促1661名劳动者补办了劳动合同,纠正了部分企业私自签订的非法劳动合同164份。
  切实加强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全年共年检用人单位177户,涉及劳动者7050 人,责令1328人补签了劳动合同,督促25 家私营企业为109名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219710.96元。同时,为促进诚信等级评价制度的建立,我们从参评的55家用人单位中,评选出劳动保障诚信 A级单位10家,B级单位44家,C级单位1家。
  积极开展专项检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为有效规范企业依法用工行为,开展各类专项大检查。主要有劳动密集型重点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区规模较大,劳动者举报投诉较多的餐饮、洗浴、娱乐等劳动密集型行业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检查了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等情况。此外,还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活动,严厉打击劳动力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劳动者求职、企业用工和职业中介行为,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进一步优化了全区用工环境。
  【加大农民工维权力度】一是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险金制度,切实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今年,我局加大了工资保障金的收缴和管理力度,对辖区内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通过宣传提高各单位法人的守法意识。有10家建设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1298.9万元,收缴率达到90%以上。二是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情况的检查力度。今年我区较大的开发建设项目有10个,建筑面积114.6万平方米,总投资近 23.5亿元,占全市建筑工程量的三分之一。由于建筑市场存在层层转包和分包现象,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时有发生。我局针对区辖建筑领域劳动用工情况展开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招用农民工备案手续、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共检查建设工地10个,建筑施工企业31家,下达询问通知书9份,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14份,督促31家建筑企业与 3655名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三是加大举报案件查处力度,维护社会稳定。今年,农民工向我局举报索要打工钱的案件比往年增多。我们为此设立了举报电话,建立了举报案件登记台帐,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认真查处;对案情复杂、涉案金额较大的案件,成立专案小组,做到快立、快查、快结。全年协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36起,涉及农民工452人,追回工资160.6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一是宏观调控企业工资水平提高。为切实加强对企业工资总额的宏观调控,结合我区实际,向区属22家企业下达2006年工资计划,严格按照规定对区内各类企业的工资进行审批,保证企业工资的合理发放及对企业工资的规范管理。审批区属企业职工工资20家,涉及5508人,工资总额5495027.30元;审批区内私营企业职工工资171家,涉及4894人,工资总额 38727253.51元。二是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得到加强。全区96户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涉及劳动者3604人,实行工资协商制度企业 104家,涉及2736名劳动者,集体合同、工资协议核准率均为100%。三是促进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本着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以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工资指导线指导企业工资标准,指导三个牧场推行企业经营者年薪制,深化了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处理劳动争议信访仲裁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严格执行劳动仲裁办案规则,强化办案程序,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共受理劳动争议申诉79起,立案审理35件,法定时间内结案率均为100%。依法保护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87万元。为确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对 23220份劳动合同进行审查鉴证,修改、补签遗漏条款、废除违法条款 180条,从根本上保护了劳动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热情接待、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共接待举报、上访219起567人次,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复,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
  【领导组织】
  局 长:高永杰
  副局长:常 颖 耿士富 高珍珍(2006年1月任)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长:常 颖
  副队长:李建忠 张 鑫
  就业局局长:蔡 皓
                                     (杨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