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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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建设】2006年是镇司法所立户列编的第三年,年内以创新务实的工作姿态,认真学习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文件精神,贯彻落实镇党代会、人代会所确定的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喇镇发展经济,农民创收,新农村建设改造等的中心工作,发挥司法所的工作职能作用,努力维护全镇的社会稳定,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为了逐步实现司法所的规范化管理,2006年重点加强制度建设:1、司法所工作职责。2、司法所应遵守的原则和工作要求。3、 司法所工作制度。4、释解人员安置帮教管理规定。5、例会制度。6、司法助理员的工作职责。7、档案管理工作制度。8、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办法。9、调访一体化制度。10、社区矫正制度。
上述规章制度均已悬挂上墙,起到了提高司法所的知名度,宣传了司法所的工作职能,树立司法所形象的重要作用。
【人民调解工作】年初以来,在继续巩固完善四级民调网络的同时,狠抓认真贯彻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两个“若干规定”。三月初,与喇镇法庭共同举办研讨会,三月中旬,利用例会召集全镇调委会主任认真学习“两个规定”,做到“三落实”“六统一”,即: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培训落实,名称统一、印章统一、标识统一、徽章统一、工作程序统一、调解协议书格式统一。年内全镇共有调委会9个,调委会成员28名,首席调解员9名,十户调解小组218个,调解员、信息员375名。
调委会大胆探索新时期新情况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思路,以超前的意识研究各村所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农民搬迁上楼所引发的房产确权、继承、赡养等问题,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重大纠纷不出镇。减少了诉至法院的纠纷案件。
2006年共调解纠纷93件,成功率为98%,其中:司法所调解1件,红旗村调委会32件,向荣村调委会5件,繁荣村调委会6件,宏伟村调委会22件,三胜村调委会27件。由于基础牢靠工作扎实,防范到位,今年纠纷发案率比去年同期降低了20%,有效的维护了地区的稳定。
【培训工作】为了提高基层调解组织骨干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调解的工作能力,按照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先后举办了《继承法》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培训班,参训人数达到了260余人。对村两委班子培训二次,基层调解骨干依法调解能力明显提高。
【释解安置帮教工作】2006年全镇范围内共有刑释解教人员26名,其中:富强村委会 5名,新华村委会7名,繁荣村委会4名,三胜村委会5名,宏伟村委会3名,向荣村委会 2名。在各村帮教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每一个帮教对象成立了帮教小组,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想办法帮他们解决困难,经过各个帮教小组耐心细致的工作,没有重新犯罪的发生,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做出了贡献。
【普法和法宣】全年配合计生办、民政科、综治办、规划科进行法律宣传四次,内容有:《计划生育法》、《土地法》、《婚姻法》、《消防法》、《交通法规》、《大庆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宣传的主要形式是:张贴普法宣传标语、出动宣传广播车、悬挂横幅、下发宣传材料、制作宣传板报等。组织二次送法下村屯活动。为了达到预期目的,在有条件的法宣站组织老年秧歌队在现场表演,接受宣传的人数在万人以上。
在普法、宣法工作中,坚持四个相结合即:把法治宣传教育与促进镇经济发展相结合,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与依法治镇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本辖区本部门的中心工作相结合。利用镇内新华村办“文明学校”的有利时机,为村民们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继承法》,并现场解答了村民们提出的各类问题。
【法律援助】根据区司法局的指示精神和统一部署,结合我镇的工作实际,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了法律援助办公室。以行政村为单位,下设六个法律援助信息窗口,及时搜集信息,努力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制定了法律援助实施计划并付诸实施,对六个行政村的低保对象和残疾人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其中:向荣村委会17户31人,残疾人数 111人,三胜村委会19户31人,残疾人数66人,宏伟村委会11户16人,残疾人数37人,繁荣村委会 9户18人,残疾人数27人,新华村委会 9户12人,残疾人数41人,富强村委会21户47人,残疾人数64人。共计86户155人,残疾人数346人。将所有这些调查结果单独建立档案,以便更好的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姜贵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