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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生

李永生



  李永生,鸡东县向阳供销社主任兼党支部书记,1987年获全国总工会颁发的“五·一”劳动奖章。
  李永生,1953年参加工作以来,历任营业员、采购员、副主任、主任兼党支部书记。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结合多年来的实际工作经验,在办农村商业方面闯出了一条新路,1987年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均创历史最好水平,被省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称号,并荣获“五·一”劳动奖章。
                                     (王生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