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中 郑中,1931年7月生,林口县人。1950年12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63年4月转业到鸡西市工作。1984年 5月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荣获东北地区人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连续两届被评为市特等劳动模范。人防办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第 3批省级文明单位。这是全省人防系统和全市党政机关第一个被命名的省级文明单位。
郑中任人防办主任后,带领广大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平战结合,质量第一”的人防工作方针,以提高“战备、社会、经济” 3个效益为中心,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发扬“唯先是夺”的治办精神,深化了人防工作的改革。在领导体制上,先于全国同行业,定期进行了领导干部述职报告,做为典型经验在东北地区人防系统推广;在干部管理制度上,创造了“先进等级考评法”,通过目标管理责任制,优化了考核手段,省人事部门给予了肯定和总结;在平战结合上,实行“洞门开放”、“政策优惠”,主动为全市的商品经济服务。1987年初,采取自营、联营、集体和个体租赁等多种形式,拓宽了人防工程开放利用的门路,提高了经济效益。同年在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情况下,新增利用面积 3 810平方米,超过省下达指标的23%;年产值营业额1 150万元,比上年提高120%,实现利润120万元,比上年提高89.6%,人防直接收费10万余元,比上年提高4倍,该市被评为东北地区人防先进城市。
(李连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