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桂香 王桂香,女,48岁,鸡冠区第三合作商店主任,省商业系统劳动模范标兵。
1983年,鸡冠区第三合作商店生意冷落,资金周转困难, 50%的工人开不出支。在这种情况下,王桂香凭她在商业战线战斗了23个春秋的经验,勇敢地挑起了商店主任的重担。在改革春风的吹拂下,她带领职工制定了改革方案,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将费用、利润等 5项指标落实到班组和人头,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经济效益显著提高,1986年利润超过计划3倍,1987年超过4.78倍,人均劳效 9万元,列全省副食品商店前头。该店被评为省先进单位,王桂香被评为省商业系统劳动模范标兵,光荣地出席了全国六届妇代会。
(蒋兴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