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正面教育经验在全省推广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正面教育经验在全省推广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正面教育经验在全省推广】 1987年初,全国部分学校大学生闹事的思潮波及到鸡西后,市委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发了 9号文件,市委领导分别深入到全市大专院校这些热点单位,通过走访、对话等办法,帮助各院校领导及时解决了学生中所关心的敏感问题,从而使全市大专院校在全国部分城市少数大学生闹事的情况下,思想稳定,秩序正常。
市委还进行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正面教育:一是以小集中和周学习目为主要形式,对各级干部进行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极端重要性的教育;二是以脱产轮训为主要形式,对全市党员系统地进行了党章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再教育;三是以演讲和知识竞赛为主要形式,对青年进行了理想和纪律教育;四是以宣讲为主要形式,
对职工群众进行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教育;五是以集中学习和专题讨论为主要形式,加强对全市编、采和创作人员的教育,并对所谓“新闻自由”、“全盘西化”等错误观点进行了批驳。
通过广泛的正面教育,比较好地解决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在对中国要不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要不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的一些糊涂认识。鸡西发电厂对职工和子女进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教育的经验,被省委宣传部和省纪委同时在全省推广。全市采取多种形式、分层次开展四项基本原则的正面教育经验,也在全省推广,并在《黑龙江宣传》上全文刊发。
(丁艳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