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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政策界限 支持保护改革

制定政策界限 支持保护改革



  【制定政策界限 支持保护改革】 1986年初,全市经济工作一度出现了增长速度较慢,效益较差的滑坡现象。根据市委指示,市纪委常委带领机关干部分别深入到19个单位,调查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了把党政机关为安排待业青年而兴办的企业,并在经济上与机关彻底脱钩的与以权经商区别开来;把正常的经济往来与贪污受贿区别开来;把领导干部按制度规定应该享受的生活待遇与以权谋私、搞特殊化区别开来;把鼓励科技人员和其他人才到乡镇企业、集体企业和边远地区工作经批准实行浮动工资和职务津贴与滥涨工资区别开来等“十个区别开”的政策。在市委端正党风工作会议上公布后,消除了一些同志的错误认识和畏惧心理,促进了改革的深入发展。
  1987年春天,市纪委在改革企业中调查发现改革者有“十怕”。为了给改革者撑腰壮胆,一心一意搞改革,市纪委又公布了 4条政策界限:①对真心实意搞改革而受非议的,坚决给予支持;②对在改革中由于认识问题和经验不足造成失误的,帮助总结经验教训;③对在改革中有突出贡献又有缺点错误的,分清功过是非,对成绩给予肯定,对错误严肃指出,帮助纠正;④对打着改革幌子中饱私囊,违法乱纪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丛焕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