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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安全工作取得成效

强化安全工作取得成效



  【强化安全工作取得成效】 1986年,全市各级政府、各单位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安全工作的各项法规条例,针对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措施,狠抓了以预防煤矿生产、交通、防火等事故为重点,以杜绝重大恶性事故,减少各类一般事故为目标的各项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1987年5月6日,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后,市委、市政府认真学习、传达、贯彻了中纪委《致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党组的信》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紧急通知》。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成立了安全委员会,市长王宗璋任主任。并在全市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中,自下而上地建立了各级安全机构。形成了统一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强化了领导,实现了目标管理,全市工矿生产、交通、防火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出现了新的局面。全市共发生工矿生产、交通、火灾等各类事故322起,死亡182人,重伤149人,轻伤378人,与1986年相比,都有不同幅度的下降。
                                     (毛宪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