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鸡西市“解放”、“建市”两个纪念日的决定
关于确定鸡西市“解放”、“建市”两个纪念日的决定
关于确定鸡西市“解放”、
“建市”两个纪念日的决定
(1986年5月6日通过)
鸡西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档案局局长、市志办公室主任曹旭东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确定4月8日为我市解放纪念日,3月7日为我市建市纪念日的说明。
1946年4月8日,东北民主联军进驻鸡西,鸡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为此,会议决定4月8日为我市解放纪念日。
1957年3月7日,鸡西市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国务院关于“撤销鸡西县,建立鸡西市”的决定,选举产生了鸡西市人民委员会。为此,会议决定3月7日为我市建市纪念日。
会议认为,确定我市“解放”、“建市”两个纪念日,是很有意义的。这不仅会启发全市人民不忘过去,同时也是对全市人民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的好形式。今后届时要举行必要的纪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