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鸡西市人大常委会通告

鸡西市人大常委会通告



                   (1987年7月3日)
  为密切市人大常委会与人民代表的联系,广泛征求人民代表对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参政议政,管理国家事务的职能作用,鸡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从1987年 8月起,建立鸡西市人大常委会人民代表接待日制度。
  接待范围: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
  接待时间:每月第一个周四。
  接待地点: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