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武器管理规范化
民兵武器管理规范化
【民兵武器管理规范化】 民兵武器管理是一件大事。军分区根据全市的实际,把民兵武器管理纳入日程,逐步调整武器布局,使民兵武器装备管理得到加强和改善,逐步实现规范化。改进管理体制,1987年,为确保民兵武器安全,将全市轻武器集中到军分区、鸡东县和矿务局3个武器库, 从库房到警卫,从安全防范设施到武器科学管理,都达到上级规定的标准,被沈阳军区授予民兵武器管理上规划先进单位称号,发给奖状。经省政府、省军区联合检查组检查验收评为全省第一名。为了适应民兵组织调整后的新情况,使武器装备更加有利于民兵战备、执勤和训练的需要,根据两级军区的布置,结合全市的实际,对民兵武器装备进行了调整。调整的原则是,民兵武器配备与编兵种类相一致,一般以种武器为主,配发标准按基干民兵数量的百分比确定,通过调整,改变武器布局不合理现象。调整充实了武器库警卫力量,各武器库普遍落实两名以上专职警卫人员;每年都举办 期军械技术培训班,全市共培训200多名军械人员,提高了武器管理水平,普遍建立健全了责任制和各项制度,使武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争创“红旗库”活动,调动了武装部门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全市有 2个武器库先后被评为“红旗库”。每年都组织力量对全市武器装备进行全面普查和维修,通过普查、维修,民兵武器装备达到数量清、质量清、品种清,提高了完好率和配套率。此外,还进行部分武器封存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共封存民兵轻武器 7 462件,既为平时的武器管理工作减轻了负担,又为战时储备了大批武器装备。
(刘再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