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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决议

关于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决议



           (1986年5月6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
  鸡西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姜德金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全市审计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我市各级审计机关自成立以来,主动配合党的中心工作,依法积极开展了审计监督工作,对严肃财经纪律,纠正不正之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会议对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
  会议指出,审计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经济监督的机关,审计工作是国家实行严格的、全面的经济监督的重要手段。加强审计监督工作,对维护财经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发展国民经济,保证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健全法制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审计监督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各部门、各单位应自觉地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积极支持审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以保障审计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
  会议强调,当前审计监督工作,要围绕经济体制改革,以维护财经纪律为重点,认真审计和纠正一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存在的弄虚作假、滥发钱物、偷税漏税等各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典型事例,要一抓到底,细查严办。不仅要搞好微观经济活动的审计,还要在加强宏观控制和管理方面发挥作用,帮助各部门、各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充分发挥审计部门在四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甩。
  会议要求,市政府各主管部门和单位,大中型企业,要尽快建立健全审计机构,配齐配好审计机关的工作人员。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积极开展工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为全面完成“七五”计划,推进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