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巩固、发展“严打”成果 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的决议。
关于巩固、发展“严打”成果 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的决议。
关于巩固、发展“严打”成果
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的决议。
(1987年5月29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
鸡西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公安局局长姜海田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我市当前社会治安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我市各级政府和广大公安、司法干警,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 3年多的“严打”斗争中,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辛苦,做出了贡献,取得了巨大成果。依法打击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基本改变了过去社会治安的非正常状况,创造了一个比较安全的社会环境,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合法权益,保障了改革、开放、搞活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但足,必须看到,我市基本稳定的社会治安局面还不巩固,随着形势的发展,社会治安状况有了新的变化,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新的问题。为巩固、发展我市“严打”成果,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特作如下决议:
一、树立长期作战思想,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斗争。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和发展趋势,充分认识“严打”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根据当前社会治安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打”斗争必须继续进行,思想上不能松,工作上不能松,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的方针不能变。对严重经济犯罪分子和现行反革命分子从严惩处的方针不能变,一切行之有效的专政手段和方法不能丢,坚持“大来大搞、中来中搞、小来小搞”的原则,把“严打”斗争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二、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打击,促进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好转。当前政法部门要集中力量把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等危害严重的大案上升的势头压下去。同时,要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打击,专项治理,要狠狠打击盗窃、绺窃、赌博和流氓闹校等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学习秩序和生活秩序,以实现“经济发展、案件较少、治安稳定”的目标,巩固和发展我市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三、打防建结合,进一步落实综合治理措施。要坚持专群结合,大力加强群防群治,把综台治理工作同“两个”文明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纳入行政、企业和社会管理的轨道。各单位要落实目标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制定和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安全保卫责任制,要定期检查,奖惩严明。在农村、城镇街道和井口、小厂店、贸易市场等,要认真推行各种形式的治安承包和保安服务措施,搞好治安联防。要进一步加强对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要提高对“两劳”人员的改造质量,搞好“两劳”释放人员的安置和对劣迹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加强基础建设。建立治安工作协调网络,进一步发挥治保、调解组织的作用,把我市的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四、继续加强司法队伍建设。经过“严打”斗争的考验和锻炼,全市政法干警的素质和战斗力有了很大提高。为了适随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继续加强司法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加强和健全企事业内保组织,搞好干警培训和整顿工作,坚持从严冶警,端正警风,增强广大干警的光荣感和责任感。秉公执法,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挥人民民主专政工具作用。
五、加强对治安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根据“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法制”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决议,把社会治安工作切实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主干线抓,抓主干线,组织发动各方面力最,做到“社会治安社会治,综合治理综合抓”。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要进一步开展法制教育,不断增强公民意识,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制止赌博和流氓闹校,搞好流动人口和摩托车管理等各项办法和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以保障改革、开放、搞活和“两个”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