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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严打”取得重大胜利

三年“严打”取得重大胜利


 
  【三年“严打”取得重大胜利】 1983年,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出《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决定》,全市两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执行从重从快的方针,从1980年 8月至1987年2月的43个月中,历经3个战役,扫荡以流氓团伙为重点的浮在面上的犯罪分子;深挖了隐蔽较深的的犯罪分子;开展打击、治理、建设相结合的总体战。
  全市依法打击各种犯罪分子4 987人,其中判处刑罚的3 270人。两级人民法院受理经济犯罪案件125件,依法判刑 28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30.47万元。综合发案率比1986年下降了0.094%,比983年下降了 0.076%,有力地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净化了社会风气。全市已有 569 84人参加了普法学习,“严打”中的7 887名帮教对象已改好6 98人,改好率为88.5%。
                                     (金碧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