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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民警与交通监理合并

交通民警与交通监理合并



  【交通民警与交通监理合并】 根据国务院〔1986〕94号文件 《关于改革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的通知》和关于《垒围城乡道路交通由公安机关负责统一管理》的决定,鸡西市公安机关积极同市交通、财政、编委等有关部门协商、配合,于1987年 3月23日完成交通管理体制改革的交接工作,使鸡西市城乡道路交通实现了统一管理。
  改革后的公安交通管理队伍由以下 3个部分组成,即原交通监理人员划归77人、原交通民警78人、合同制交通民警30人。合编后,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队伍有公安干警185人。
  经黑龙江省公安厅批准,鸡西市公安局成立副处级交通安全管理要机构——鸡西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政委朱志福,支队长左贵双。支队下设 7个副科级科室:办公室、政工科、宣传科、交通科、车管科、道管科和勤务科;一个正科级单位:鸡西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鸡冠、城子河、滴道、麻山、恒山、梨树 6个区和鸡东县相继成立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安交通警察大队。
                                     (杨再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