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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劳动保护安全监察工作

加强劳动保护安全监察工作



  【加强劳动保护安全监察工作】 1986、1987年两年,全市劳动保护安全监察工作,认真贯彻和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黑龙江省劳动安全条例》以及中央,省、市的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狠抓了安全生产教育和“三同时”审查验收,全市工业、交通、建筑企业安全情况有很大的好转。1986年共发生死亡事故7起,死亡7人,比1985年下降3%;重伤事故3起,重伤 3人,比1985年下降33.3%。1987年共发生死亡事故6起,死亡6人,比1986年下降14.3%。
  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广泛宣传《黑龙江省劳动安全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召开全市安全监察科长会议,举办了市、县、区劳动安全监察人员学习班。市劳动局将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汇编成册,下发到和级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干部和工人手中。各单位普遍制定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落实了安全防范措施。
  1987年初, ABC分类级法,把全市各企业单位进行发类,对容易发生事故的企业实行重点检查,同时在工厂和建筑企业中实行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考核挂牌,开展“百日无事故”竞赛活动和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两年中共开展全市性大型综合检查9次,县、区间检查1次。共查出事故隐患4 651件,边整边改3 878件,限期整改 773件,对查出的重点隐患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共68份,对15个施工工地进行了查封和罚款。对发生的隐患,采取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的方法进行整改。各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还开展经常性的自查自检活动,广泛发动群众查隐患,堵漏洞,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赵玉泮 唐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