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市、区成立物价检查所

市、区成立物价检查所



  【市、区成立物价检查所】 随着改革的深入,物价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越来越繁重。为适应新形势下物价工作的需要,1987年初,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鸡西市物价俭查所,隶属市物价局直接领导,与市物价局合署办公,行政级别为剐处级单位,设副所长 1名。内设检查一科、二科、三科、四利,编制21人。与此同时,将1904年组建起来的鸡冠区、滴道区、恒山区、梨树区、城子河区、麻山区 6个区物价科和捡查所撤销,各区重新成立区物价检查所,人、财、物三权归各区政府领导,业务上受市物价局领导。各区物价检查所人员编制是:鸡冠区物价检查所27人,恒山区物价检查所11人,滴道区物价检查所12人,梨树区物价检查所10人,城子河区物价检查所9人,麻山区物价检查所8人。
  各区物价检查所的职责范围是:负责区属企业和集贸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对违反物价方针、政策和纪律的行为依照物价法规进行纠正和处理;可以邀请干部、工人、退休人员、街道积极分子和农民,担任义务物价检查员,在指定区域内,检查区属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劳动者的商品价格和非商品收费,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纠正和处理;完成上级物价检查部门授予的其它职权。
                                     (夏治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