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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质量仲裁 维护消费者利益

搞好质量仲裁 维护消费者利益



  【搞好质量仲裁 维护消费者利益】 1987年 6月,市五金交电公司从杭州新安江雪柜厂购进 100台三星牌双门双温电冰箱,货一到公司,储运科的职工就发现冰箱包装不合恪,便立即向公词领导作了汇报,并向标准计量局提出质量促裁申请请。标准计量局于29日组成由 6名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三星牌电冰箱质量仲裁委员会”,并依法对 100台电冰箱逐台检验。确认这批电冰箱为不合格品。据此出了详细检验报告单和仲裁结论。市五金公司以仲裁结果为依据向生产厂家交涉,生产厂家无条件地退回100台电冰箱货款 13万元,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入鸡西市市场,保护了经销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
  1987年末,市标准计量局受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申请,对鸡西矿务局地质队服务公司、市政协从广东省大埔县商业局饮食服务公司购销 150台彩色电视机的质量争议一案,依法进行仲裁,检验后确认 150台彩电均属回收的国外残破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前往广东省大埔县开庭审理,一举胜诉,追回货款17.5 万元,使纠缠了3年之久的案件很快结案。两起仲裁挽同损失30.5万元,维护了消费者的正当利盗,对治理经济环境起到促进作用。两年共受理经销企业、工商部门、人民法院和消费者投诉的质量案件40多起,金额达40多万元。
                                     (张彦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