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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

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


 
  【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 1985年,鸡西市房屋建设开发公司对2.4万平方米、416套商品住宅楼实行“招标”。当时,有省、市内外21支建筑队蜂拥而至“投标”。经过以质量优、造价低、工期短等条件逐一考核,江苏省南通市第六建筑公司、笫七建筑公司、鸡西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等3 家中标。随即签定了工期、质最、造价等奖罚责任状,并经鉴证机关批准立法。于4月份破土动工,11月份全部交工。质量全优,有的被评为样板工程。工程造价每平方米135.57元,造价属全省最低。实现利润30万元。
  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把经济承包作为企业内部改革的重点,做到责、权、利分明,调动了企业和个人两个积极性。二工区承包前管理混乱,年年亏损。承包后,第一个月就实现扭亏,半年盈利 1万余元。1986、1987年两年,继续深化配套改革,在干部的任用上实行经济责任制或选聘制;在建筑工程上普遍实行招标、经济承包、股份或全民合同制、百元产值含量包干、捆绑工资制;在施工上运用弹性施工队伍,对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全面推行住宅商品化等等,使城市建设事业如虎添翼,个别企业起死回生,大多数城建单位生机勃勃,连夺金牌、银牌,出现公共汽车公司、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市政建设工程公司等百万元盈利大户。
                                 (吴承良 徐国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