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8”洪水的反思
“87.8”洪水的反思
【“87.8”洪水的反思】 1987年 8月24日、25日两天,鸡西市麻山、恒山,梨树、鸡冠等区遭到两次大暴雨的袭击。随后,山洪暴发,堤防决口,造成房屋倒塌、人畜伤亡、道路冲断、火车停运,直接经济损失达1亿多元。
这两场大暴雨范围广,时间短,强度大。如恒山区两日总降雨量为 157毫米。恒山矿横穿黄泥河子的排矸路基高 6—7米,被洪水冲开一个大缺口,淹没了河流两岸大量房屋。 然而在1965年8月 8日,也曾发生过日降雨108毫米的大暴雨,但那次洪水所造成的损失却远远小于这次洪水。洪水过届,水利局立即组织人员调查。从调查情况看,这次洪水的自然因素固然是主要的,但我们工作上也存在问题。下面就这次洪水作简要分析,并对下步防洪提几点建议:
一、自然因素造成山洪暴发
8月24、25日两天,降雨量大而且集中。8月24日的降雨已经使土壤饱和,低洼地存水,河水满槽,25日的降雨比24日的还大,加上鸡西市基本上是一个山势起伏、沟谷连绵的山区,所以造成了山洪暴发。
二、注重了大河,忽视了小河
1987年入春开始,我们把防汛重点放在穆棱河,穆棱河的清障工作也抓得实,但小河流的清障基本未动。例如恒山矿排矸路基把黄泥河子堵死,结果洪水一到,路基冲垮,造成人身伤亡。这次教训非常沉重,必须记取。
三、水土流失严重,加大了地表迳流
鸡西市区现有水土流失面积1.4万余公顷(其中耕地水土流失面积6 600公顷),森林覆盖率由1963年的81.9%下降至1985年的37%。由于植被受到破坏,生态失去平衡,结果小雨小灾,大雨大灾,无雨旱灾。
四、河道阻水障碍多,阻拦洪水下泄
牤牛河是一条中小河流,经我们现场查勘,在一段1 700米长的河道内,就有阻水桥涵3座,未拆除的旧路基两处,围院砖墙两处,一所中学和某医院的一部分房屋,滩地上还有铁路部门的一大片松树林。由于这些阻水物层层堵截洪水,使得这次仅接近10年一遇标准的洪水便给沿河两岸人民造成30多万元的损失。
黄泥河子原是鸡西市区内 1条中小河流,“文化大革命”期间,恒山矿为了在河道底部采煤改了河道,并将原河道全部堵死,建了大量房屋,而新开的河道仅 9米宽,泄洪断面严重不足。且在新河道下游不远处,还用矸石筑起一道横穿原河道的高6—7米的排矸路基。这次由于新河道宣泄不畅,大量洪水被堵在排矸路基的上游,形成 1座积水约58万立方米的水库。结果路基一垮,造成了很大损失。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正是人类不恰当的活动加重了“87.8”洪水的灾情。借鉴上述情况,对今后防洪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认真贯彻《水法》。 地方政府尽快根据《水法》制定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河道防洪条例》,对在防洪河道内的各项建设进行严格管理,不符合防洪要求的要坚决禁止;造成障碍或损失的,应排除障碍,赔偿损失,严重的要处以罚款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保护自然资源,控制生态环境恶化。 地方政府或人大要通过立法,对矿山开发过程中造成自然资源和生态破坏的要收取环境补偿费;对已经破坏的土地一定要进行整治,恢复其自然外貌。开发单位应研究矿井充填技术,做到随采随填,控制地面下沉和塌陷;控制固体废物占地,禁止滥开滥采的小矿井。保护森林植被,严禁乱砍滥伐,乱垦荒地。超坡耕地要退耕还林,未造林的荒山,荒地要加快造林速度。
3、坚决清障,恢复或提高河流行洪能力。按照《水法》和省人大 《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市长、县(区)长、乡长、村委会主任四级清障责任制。对清障一要坚决,二要彻底。不论大河小河,凡是有碍行洪的都要清除。
4、建立健全管河、管山的专业队伍。 要成立水利公安派出所,把管山、管河结合起来,依法加强监督管理。
(王德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