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增强企业活力
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增强企业活力
【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增强企业活力】 1986年,市石油公司在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三个条例”、“补充通知”及省公司经理会议精神,在改变了“石油买卖好做,独家经营,改不改、包不包没啥”的僵化观念的基础上,与市财政局签定了承包基数160万元、一定3年不变的承包合同,进一步完善了“深化企业改革,搞好承包经营责任制”方案,按照“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收多留,欠收自补,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原则,公司对下属各基层单位,采用了形式不同的5 种承包方法: 1、对油库实行了“一包一保”。即包费用,保安全。 2、对石油商店实行了“四定一包”。即定销售、定资金、定费用、定劳效,包利润。3、对车队实行了“包死基数、单车核算、以利计酬”。4、对机关科室,实行了“二定一奖”,指标定到科,责任定到人,百分计奖。 5、对集体企业公司,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确保销售,完成利润指标。由于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目标责任明确,调动了承包者的积极性。石油商店利润实现90万元,比计划增加 28.6%;汽车队利润实现12.6万元,比计划增加110%;集体企业公司利润实现20万元,比计划增加1倍。市区年度利润实现280万元,国家上收143万元,企业自留137万元,其中102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增强了企业自我发展能力。
(方玉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