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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决算审计取得初步成果

财政决算审计取得初步成果

财政决算审计取得初步成果



  【财政决算审计取得初步成果】 1987年,市审计局对鸡东县1986年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审查资金总额共计15 737万元,查证核实的企业单位20户,重点抽查了税源大户企业县燃料公司和烟草公司。审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财政决算 120户。通过财税部门自查和审计组检查共查出:转移坐支财政收入;漏报漏交各项税金,超越权限减免税等各项违纪资金共计 925万元,占审查资金总额的 5.9%,占1986年县级财政预算内、预算外收人总额的14.7%。财税部门自查违纪资金额475万元,占违纪资金总额的51.3%,审查出违纪金额450万元,占违纪总金额的48.7%。审查出的违纪金额中,应由县政府和财税部门负主要责任的265万元,占审查违纪金额的59%。其中应由县政府负主要责任的违纪金额 84万元。应由税务部门负主要责任的违纪金额141万元,应由企业单位负主要责任的违纪金额185万元,占审查出违纪金额的41%。
  通过这次审计,分别增加中央级财政收入 5.1万元;增加省级财政收入24万元;增加县级财政收入179万元。应收缴市级财政的各种违纪资金和罚款共计 23万元。通过落实审计建议,县政府和税务部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一次纳税检查,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清查出各种偷漏税、欠税200多万元。基本上达到了审计工作“一审、二帮、三促进”的目的。
  通过对鸡东县的财税审计,初步探索了财税审计的路子,锻炼了审计队伍。鸡西市的基本经验和做法在省审计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典型经验介绍。《审计报告》被省审计局编入《审计案例》一书中,做为审计教材。
                                     (张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