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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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成立
【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成立】 1987年 6月23日,鸡西市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成立,下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4名,文化局副局长徐征文兼任主任,负责对全市文化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6区1县分别相继成立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为加强管理,有章可循,1987年 7月,市人民政府颁发了《鸡西市文化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文管会于同年相继颁发了《舞厅管理细则》、《民间艺人和书曲茶社管理细则》、 《舞厅管理奖惩办法)>,并制定了 《图书报刊管理细则》和《加强台球管理办法》6个文件,使文化市场管理法规日臻完善.经营者依法经营。当年全市共建立营业舞厅 7个,舞厅演奏员41人,录相厅24处,音像销售点44处,书刊摊床(店)28处,书曲茶社3处、游乐场2处,武术、小提琴培训班3个,年终共收取管理费近5 000元。
全市文化市场开展了创三优(优秀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和共建文明文化市场活动,严厉查禁、坚决取缔非法出版物贩卖活动。曾先后 4次对全市图书、报刊、音像制品进行大检查。共收缴、查封非法出版物、书刊 320余种,4 000余册。收缴录音、录像制品800余盒。年末举办了“打击非法出版物成果展览”,受教育人数逾万人。
(宋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