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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 察 长 邓 平
  副检察长 王士中 杨昌树 隋明科 安振海
  反贪局长 张 宇
  【打击贪污贿赂犯罪】 2000年,全市受理各类贪贿案件141件,同比增长14.6%,立案102件,同比增长85.5%,其中贪污案52件,贿赂案20件,挪用公款案30件;“三机关一部门”案件31件,占立案数的30.4%,同比增长2.1倍;查办大要案38件,(其中要案6个)占立案数的37.3%,同比增长137.5%;侦查终结49件,结案率为48%;移送起诉31件,移送起诉率为30.6%,撤案3件,撤案率为6.1%,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16.2万元,同比增长18.3%。
  200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127件,立案106件114人,同比上升12%,其中查办“三机关一部门”案件16件,占立案数的15.1%,查办重特大案件45件, 占立案数的42.5%。在所立的重特大案件中,超过50万元以上的案件4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要案15件,同比上升了200%,抓捕和规劝自首10名在逃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归案,占全年在逃犯20人的50%。 已向法院提出公诉89件94人,同比上升了32%和30%;移送不起诉11件13人,同比下降35%和32%。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910.6万元。
  【查办渎职侵权犯罪】 2000年,全市共受理各类渎职侵权案件55件,同比增长12.2%,立案41件,同比增长70.8%,其中新罪名案件24件,同比增长33.3%。在所立新罪名案件中滥用职权案6件,放纵制售伪劣商品案1件。不征少征税款案1件,放行偷越国(边)境案1个,枉法追诉11件,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2件,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1件,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1件。
  2001年,全市共受理渎职侵权案件67件,立案侦查55件57人,同比上升了10%和5.6%。 其中滥用职权案8件8人,玩忽职守案8件9人,徇私舞弊案26件27人,利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案12件12人,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1件1人。 查办重特大案件4件,立案查处县处级干部2人。在立案侦查的55件案件中涉及党政领导人员2人; 涉及行政执法人员9人,涉及司法人员45人,向法院提起公诉39件4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为91.40万元。
  【刑事监督检察】 2000年,全市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767件1 005人,同比下降8.9%、7.7%,其中批准逮捕634件808人,同比下降12.4%、11.8%,不批准逮捕132件196人,依法通知公安机关立案35件43人,适时提前介入55件76人,追漏捕15件17人。审查起诉共受理移送起诉案件1 030件1 356人,同比增长1.68%、1.95%。经审查提请公诉722件904人,同比下降11.4%、16.2%,不起诉26件34人,不诉率为2.6%, 追诉15人,依法抗诉8件,法院改判2件2人,批捕、起诉准确率均达100%。
  2001年,全市共受理提请审查批捕各类案件1 182件1 612人,同比上升15.7%和20%。其中批准逮捕1 005件1 315人,同比上升18.1%和20.5%,不批捕177件297人。批准逮捕“三类”重点案件410件476人,其中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8件10人,黑恶势力团伙案4件16人。
  在立案监督工作中,全市共受理立案监督案件线索67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67件,公安机关依此直接立案5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62件,公安机关执行通知立案58件。
                                    (宋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