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局 长 张学义(2001年10月免)
何福库(2001年10月任)
副局长 李积才
李云义 (就业局长2001年10月免)
李荣山 李洪文 (社会保险局长)
隋力光 李宝堂
李庆贵(就业局长2001年10月任)
地 址 和平北大街33号
电 话 2352182
【养老保险制度日臻完善】 鸡西市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一是继续实行“一把手”工程。由市长与三县六区及市直单位签定了责任状,明确奖惩办法,并认真督促落实。二是依据《劳动法》和《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和措施。三是将扩大的重点及时转移到私营个体等非国有经济上来,积极扩大基金筹集渠道,2001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已达120 381人,参保率94%,两年净增6 820人。增加基金收入285万元。
采取得力措施,促进基金收缴工作的深入开展。针对近年来社会保险基金征缴难,入不敷出,收不抵支等问题。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大收缴力度。一是强化目标责任制。将全年的收缴、拨付等项指标进行细化量化,逐级分解,从局长到科室,从科室到个人层层落实,二是不断拓宽外部环境,争取各级领导和社会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三是改差额征缴为全额征缴;四是提供优质的服务,主动登门办公,同时对欠缴大户死看死守,做到应收尽收。五是集中力量抓大户、重点户,解决好一般户,普遍催缴与重点突破,行政制约与政策宣传相结合等措施,强化收缴。 六是根据国家、省里的文件精神,从2001年10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改为地税代收后,社保和地税部门密切配合,千方百计搞好收缴,采取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建立起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此外,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欠缴企业清欠会议,限期补缴,两年共清理追缴欠费企业128户,清理回收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953万元。两年共征缴养老保险费19 488万元,基金征缴率为95%。
按时足额发放,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得到保障。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两个确保工作主要内容之一,自实行两个确保工作以来,一直作为中心工作和政治任务狠抓落实,主要采取措施。一是认清形势,理解确保发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围绕着保发放这一中心,调整工作思路和办法,克服基础工作和条件还不成熟的困难,只要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全额缴纳养老保险费,我们就按统筹项目内全额拨付养老金。二是对关停、特困等确实无能力缴费的企业实行缓期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政策,在缓期内全额拨付养老金,保障这些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三是及时调整受益企业下浮30%的时限,减轻企业负担。 四是根据国务院8号文件精神, 将全市纳入基本养老金的统筹项目进行了规范和统一,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和社会保险机构的责任。五是妥善解决四矿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拖欠问题。六是强化市级调剂功能。针对个别县(市)在社会化发放工作中存在基金严重不足的问题,先后十余次进行调剂,两年共调剂基金近1870万元。七是为了确保发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先后向省争取补助资金9 383万元,用于保证发放基金缺口问题。
加快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进程,逐步减轻企业负担。2000年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开始起步。在工作中,采取以点促面的办法,多次召开现场会,不断克服企业欠费严重,基金积累不足,基础工作不尽完善等不利因素,与银行、邮局等部门积极协商,认真组织和实施好我市的养老社会化发放工作,2000年9月份发放率达到了71%,年底达到了100%。由于发放工作成绩突出,2000年9月份省劳动保障厅在鸡西市召开了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现场会, 对鸡西市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给予了高度肯定,并在全省推广了鸡西市区的经验和做法。在此基础上,从2000年初,进一步规范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条件、发放形式,研究制订发放管理办法,加大了对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的调查,采取“三问一证”、重点复核(对病重或年纪偏大)等方法,防止冒领现象的发生,完善了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监督机制,确保全市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两年来共为全市41 763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34 740万元。发放率为100%。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全面铺开】 到2001年末,全市市区及三县(市)全部启动运行了新的医疗保险制度。启动两年来,一是本着“谨慎操作、稳步推进、逐步扩大”的原则,采取先机关、事业后企业,先公费后劳保,先中省直后地方,先效益好后效益差,对参保单位按秩序进行把关,将全市中省直单位及矿务局部分效益好的企业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参保职工已达107 463人,占应参保职工总数的57%。新增参保人员55 500人,完成了省下达的工作任务。 二是规范运作,重点围绕保险基金的收缴、建帐、支付,加强基金的管理工作,共征缴基金1 736万元。征缴率为95%,医疗保险金支付1 637万元,同时,加强了对职工的用药、诊疗项目、技术服务设施、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和医疗保险结算管理等,建立系统的管理制度,完善医保患三方制约机制,做到新旧制度衔接平稳。三是先后制定了《离退休人员医疗管理办法》及《企业离休人员医疗管理办法》,并依据《实施办法》分别制定了《实施细则》《诊疗目录》《用药目录》等相关制度,不断加强基础管理,建立制约机制,从缴费、核定、分帐建帐、基金入户、医疗费报销等环节,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对全市60所医疗机构进行了审查,确定了13家医院为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市本级已有5家大型医院投资450万元,用于购置微机设备,用科学规范的管理手段来管理医疗基金的记帐、结算、支付等工作,工伤和生育保险同步实施,稳步推进,逐步展开。到2001年末,全市参加工伤、生育保险职工人数达到8 459人,占应参保人数26%(剔除停产企业)。两年共征缴工伤保险基金2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3.3万元。拨付工伤保险基金12.2万元,拨付生育保险基金13.4万元。
【失业保险工作飞跃发展】 针对失业保险工作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失业保险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企业欠缴失业保险费日趋严重等实际情况。两年来,不断克服困难,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充分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开展工作,重点做好非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参加事业保险工作,使失业保险费的收缴“颗粒归仓”。同时,完善了失业保险金发放制度,首先严格审核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资格,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登记,发放《失业人员证》,并要求失业人员本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社保经办机构见面签证,办理存折。然后按实际签证人数,由银行将失业金打入失业人员存折中,实现失业金社会化发放。通过这项新举措,使广大失业人员都能按时足额领到了失业金,同时也稳定了社会秩序。到2001年末,全市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186 151人,占应参保职工总数的90.67%,两年净增5050人。征缴失业保险基金1 679万元,基金征缴率为88%。发放失业保险救济金314万元。
【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 按时足额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确保了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截止2001年末,全市共有下岗职工10 625人(不含矿务局),其中,市直企业8 785人,三县(市)1 840人。2000-2001年全市共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12 930.6万元,发放率为100%。其中,省属企业发放5 892.8万元,市属以下企业发放7 038万元,发放率均为100%。 为了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按时足额发放,两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全省“两个确保”工作会议精神,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在市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开展了以提高择业技能和择业观念转变为主要内容的创业培训工作。两年来共举办烹饪、服装裁剪、园林绿化、种植养殖等各种培训班37期,共培训3 548人,提高了下岗职工的再就业能力。 二是积极筹集再就业资金,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年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专门召开有下岗职工的企业领导座谈会,督促企业自筹部分资金的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下岗职工生活费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由主管局长带队,深入企业,核查生活费发放情况,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保证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及时发放到下岗职工手中。三是多渠道挖掘就业岗位,帮助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与税务、工商、银行等有关部门单位积极协调,促进了政策的落实。同时,紧紧依靠各级政府的力量,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大力倡导自谋职业,扩大劳务输出,多渠道、多形式实现就业。麻山区积极发展小企业,扩大再就业空问,全区下岗职工基本上都实现了再就业。鸡冠区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优势,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业,有力地促进了再就业工作。2000-2001年,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四是不断完善劳动力市场体系建设。 2001年8月,全市劳动市场重新扩建装修,经过半年多的努力,设施设备不断完善,市场就业机制不断健全,2000-2001年,共接待求职人员1万人,办理求职登记8 000余人,通过市场实现就业3 400余人,促进了再就业工作。
【工资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2000-2001年, 是鸡西市劳动工资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和发展的两年。两年来,为了配合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帮助企业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围绕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大改革力度,加强工资宏观调控,加快工资制度改革步伐,促进了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加强了工资总额的宏观调控管理,实行由总量调控向水平调控转变,为改善经济环境创造宽松条件。按照省厅对鸡西市下达的工资总额计划,参照全市各类企业的实际情况,对企业工资总额确定主要采取四种办法:工效挂钩、工资总额包干、工资计划和两个低于原则。2000年下达工资总额计划5.45亿元,其中:国有企业3.4亿元,非国企业2.O5亿元; 核发《工资总额作用手册》700册, 其中:国有企业429册,非国有企业271册;测算上报省厅2001年鸡西市地方国有企业工资计划4.2亿,比上年增加8千万元,由于增强了工资分配宏观调控的力度,使企业工资管理、工资改革和分配行为更加规范。
积极开展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实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是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方向。通过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岗位靠竞争,报酬靠贡献,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分配机制。为了指导企业内部分配制改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坚持以点带面,召开了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会,推广了市赛龙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北方热电公司、东北王酒业集团三户企业岗位系数工资,岗位效益工资等方面的经验,使企业开阔了思路。2001年末,全市实行岗位工资,岗位效益工资,岗位技能工资的企业11户,完成省厅确定10户的目标。
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点范围不断扩大。根据省政府四部门黑劳发[1998]114号文件要求,市劳动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国有局对1999年28户实行年薪制的企业实现利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进行了考核与结算,28户企业有24户完成了考核指标,24户企业经营者人均兑现工资收入2.8万元,市直骨干企业赛龙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崔云飞兑现4.8万元,东北王酒业集团董勤功兑现2.7万元。未完成考核指标的四户企业的经营者工资进行相应下浮。2000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原实行年薪制企业中精选,重点放在基础和效益较好的企业中实行,对2000年实行年薪制的15户企业的利润、国有资产等相关基数进行了认真核定,要求经营者的工资收入必须同企业经营业绩、经营难度和经营风险紧密挂钩,体现风险和收益相一致原则,使企业逐步建立起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对企业职工工资进行了调整。根据省厅“关于调整我省企业在职职工工资收入的电话通知”精神,根据鸡西市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了视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和承担能力确定调资水平,不强求一致的原则,2000年,全市有60%的企业为职工增加了工资,人均增资水平4个级差左右,还有40%的企业没有能力给企业职工增加工资。
建立了工资指导线制度。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工资分配体制,完善工资总量宏观调控措施,引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工资分配,2001年出台了《鸡西市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同时,连续二年对市区生产经营正常的城镇各行业、各企业的主要职位(工种)进行调查统计,整理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2001年发布市区企业26个职位(工种)的工资指导价位。通过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发布,综合反映了鸡西市劳动力市场总体状况和变动趋势和不同种类、层次职位劳动力供求关系以及得到的实际报酬,为企业确定各类职工工资水平、工资关系提供了参照依据。
对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方式进行了大胆改革。对已完成公司制改造、产权明晰的企业,经批准可以自主确定工资总额;对企业改制不到位,自我约束力不强的企业,改总量调控为工资水平调控。即根据上年社会平均工资,参照工资指导线适度调控;继续实行工效挂钩办法,改“环比法”为“定比法”。要求企业无论采取上述哪种调控方式,工资总额的增长都不得超过工资指导线的上线。
【劳动合同签订率上升】 2000-2001年,鸡西市以城乡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国有企业,重点指导他们健全劳动合同的基础制度,认真清理各类离岗职工的劳动关系,帮助企业逐步建立职工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新型用人机制。对进行改制改组的国有企业,重点指导企业不同类型人员,依法做好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截止2001年末,全市国有企业617户,职工184 054人,已签订劳动合同180 732人,占职工总数的98%;集体企业419户,职工72 054人,已签订劳动合同68 451人,占职工总数的95%;外商投资企业8户,职工总数4 202人,已签订劳动合同4 204人,占职工总数的100%;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78户,签订劳动合同1 947人,占职工总数的90%。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认真做好劳动合同的签订和鉴证工作。针对个别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不完善,合同签订不严密的实际问题,劳动保障部门组织企业劳资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质量。同时,严格劳动合同鉴证工作,对劳动合同进行严格把关。到2001年末,全市劳动合同鉴证率已达到97%。
指导国有企业平等协商地签订集体合同,努力提高集体合同的质量。 2000-2001年,全市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到2001年末,全市签定集体合同的企业861户,其中,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国有控投企业514户,涉及职工169 000人; 外商投资企业8户,涉及职工1 0 000人;私营企业181户,涉及职工19 000人,乡镇企业158户,涉及职工9 000人。
【职业技能培训飞速发展】 2000-2001年,鸡西市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得到飞速发展,2000年职业技能鉴定人数2 124人,2001年鉴定2 378人,促进了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全市在技师、高级技师评聘工作中,严格把住鉴定关,做到考试不走过场,资格审查不流于形式,对政绩平平,无所建树的不上报,做到宁缺勿滥。
社会力量办学事业快速发展。截止2001年末,全市共有社会力量办学职业培训机构51家,其中美容8家,美发9家,计算机20家,汽车维修3家,服装3家,按摩、烹调、摄影及家电各2家。2001年11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全市51家社会职业培训单位进行了检查评估,从检验结果看,大部分学校能积极发挥办学优势,改善办学条件,扩大生源。 对办学校差的4家办学单位吊销了办学许可证。
技术教育在改革中逐步走出低谷。截止2001年末,全市共有三所技工学校,一所就业训练中心,36所社会职业培训机构。三所技校为鸡西煤矿技工学校、鸡西煤矿机械制造技工学校、劳动和社会保障技工学校。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技校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2万余名中级职业技术人才,近几年来,招生工作在面临生源严重紧缺,办学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克服困难,招生人数逐年递增。2000年375人,2001年890人,创下了几年以来招生人数最高纪录,名列全省第三位。就业训练中心每年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3 000余人。社会职业培训机构开设了美容美发、按摩等专业,每年生源在1 600人左右。另外,这些职业培训机构每年培训在职技术工人达1 700人左右。为适应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坚持正确的办学指导思想,走教学改革和办学创新之路,勇于参与市场竞争,在外部设备环境渐趋困难的条件下,做到了在生存中求发展,探索出了一条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办学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劳动就业率,为全市各企业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技术工人,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大批高素质、高技能的“上市”人才,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2000-2001年, 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全方位地开展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两年间,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3 658户,立案查处709户,通过监察督促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22 647份,追缴社会保险费385.8万元,办理各类技术等级证书272份,为劳动者追回克扣工资15.2万元,追回抵押金190.2万元, 依法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了劳动用工秩序。
积极推行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劳动保障年检作为一种监察手段,对于提早发现问题,化解矛盾,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根据黑劳发[1997]192号文件要求,市劳动监察大队制定了《鸡西市劳动用工年检工作制度实施方案》(鸡劳字[2000]22号),从2000年开始每年对全市各类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年检。2000-2001年两年间共检1 958户,通过年检及时发现问题,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化解劳动纠纷,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在完成常规巡视监察的同时,搞好劳动保障专项检查。按照上级的部署,市劳动监察大队先后与工会、妇联开展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大检查;与公安、经贸、工商、教育等九部门开展了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检查;开展了民工流动就业执法检查;开展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执法大检查;开展了“两个确保”百日会战等五次专项检查。通过检查,扩大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影响,纠正了企业在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认真受理群众投拆举报案件。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劳动关系日趋复杂,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日益增多,如果不及时解决,必须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为此,市劳动监察大队加强对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建立了举报案件受理和查处程序,对所属劳动保障监察受理范围的案件,立即按规定程序及时立案查处。两年来,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受理举报案件172个,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促进了社会稳定。
劳动保障监察队伍进一步壮大。 在2000-2001年两年间,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普遍都扩大了人员队伍,执法监察的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2001年10月,市大队充实了15名文化素质高、年富力强的同志 ,腾出6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使鸡西市劳动保障监察无论在人员数量、年龄结构、工作环境、工作效果等方面,在全省都处于领先的位置,得到省厅的高度评价。
【劳动争议仲裁力度不断加大】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新旧体制的冲击,使劳动关系从形式到内容呈现多样化,由劳动关系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愈发突出。为此,鸡西市紧紧抓住劳动争议处理这一关键环节,认真贯彻《劳动法》和《工会法》,把加大“双维护依法处理劳动争、义案件作为新时期理顺劳动关系、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重要手段,适时运用政策疏导、行政调解、依法仲裁等多种手段,有效化解各类矛盾,使全市劳动信访仲裁案件总量逐步呈下降的态势,劳动合同签订率逐步呈上升趋势。
两年来,劳动保障部门重点强化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机制建设。一是完善窗口服务功能,强化接待服务。在工作中突出信访仲裁主窗口协调、督办、反馈的作用,实行首位接待人责任制,规定接待人员要作为接待群众的唯一窗口,对群众“一条龙”负责到底,不允许让群众重复跑道,重复咨询。从而提高了一次性处理率;实行了局长接待日制度,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周至少安排半天接待时间,保证工作时间内全天候都有局领导接待来访者。二是落实首席仲裁员负责制。对重大、疑难、矛盾突出的案件,都指定一名首席仲裁员和两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合议审理。三是加强部门协调,简化办事程序,为职工群众提供方便。按照业务主管的原则,规定属本局责任科室内应直接受理的信访案件,迅速转交有关科室办理,减少中间环节,方便上访群众,提高了工作效率。对所属各县(市)、区受理范畴的信访仲裁案件,局信访仲裁科负责在做好对上访人宣传解释工作同时,将案件直接转交到有关区、县迅速受理。四是落实错案追究制。要求每名信访仲裁人员都要对自己所办的案件负责任,力争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对于由于人情和不廉洁问题而造成错案的仲裁员,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要调离信访仲裁队伍;由于工作失误而造成错案的,要进行离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五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仲裁员队伍整体素质。在全系统建立了仲裁员三级培训学习制度,规定仲裁员要积极参加国家和省举办的培训班;每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举办培训班,对仲裁员进行集中培训。每年举办一次案件研讨会,研究讨论劳动争议案件;全市各级劳动信访仲裁机构要保证每周至少半天的业务学习时间,坚持经常性的业务学习和案件研讨,提高了全市劳动争议仲裁队伍的整体素质。六是落实监督约束制度。对仲裁裁决案件实行层层把关,严格执行案件审批制度。要求劳动争议案件由合议庭提出裁决意见后,必须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审核,然后报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审批,使案件处理更加趋于公正、合理。2000-2001年的两年间,全市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895 起,结案率100%,依法维护了用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付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