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纪检监察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2002—2003年,市委完善了规章制度,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正在走向规范化。出台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三必谈”、“三必做”,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考核,领导干部实行廉政承诺等制度,并围绕省纪委提出的“三个不准”,对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进行了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收受礼金、到基层报销费用、违规出国(境)旅游等问题得到遏制。深入开展整治奢侈浪费工作。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制度,提出公务接待的“七个不准”;清理赊账吃喝款 140多万元,清退27.5万元;清理出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222台,对领导干部借工作调转之机从原单位带车问题进行了纠正,清退车辆 7台。结合“两风”建设和“刹五风”活动,对风纪问题进行了集中治理。两年中,共有72名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时间钓鱼、打麻将,婚丧事、子女上学大操大办受到查处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年中,共有75名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