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 2003年2月12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常委会组成人员33人,出席会议32 人。
会议听取了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报告;听取了关于召开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时间的决定草案;听取了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了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会议审议了大会议程、日程及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大会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分组和大会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大会列席主席团人员、主席台就座人员和列席人员范围草案,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2003年工作要点。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03年拟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时间的决定;通过了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通过了关于接受李东明同志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批准任命:陈建儒同志为密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余普同志为虎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秀金同志为鸡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邵学文同志为鸡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恒仁同志为恒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邦仁同志为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杰同志为滴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秀琴同志为梨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海君同志为麻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