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6月11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常委会组成人员32人,出席会议30 人。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鸡西市2002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市政府关于鸡西市200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员关于鸡西市2002年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市政府关于鸡西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制定《鸡西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试行)》的说明及办法;市政府关于全市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情况报告;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全市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情况的检查报告;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环保法》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情况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我市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情况的检查报告;市政府关于鸡西市食品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超期羁押情况的报告。
  会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02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通过了关于批准《鸡西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试行)》的决定。
  会议决定任命:徐振林为鸡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会议决定任命:赵双生为鸡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王秀丽为鸡西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办公室主任;张玉堂为鸡西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林镇西为鸡西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亚钦为鸡西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副主任。免去:蒋振平的鸡西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张玉堂的鸡西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林镇西的鸡西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刘亚钦的鸡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赫崇新的鸡西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会议决定任命:毕可杰为鸡西市粮食局局长;毕湘莉为鸡西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绍臣为鸡西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免去:于兆江的鸡西市粮食局局长职务。
  会议决定任命:隋明科为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赵云为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峰为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董石山为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贾英昌为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宋瑞敏为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李伟为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张德永为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张颖为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马玉峰为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邱艳为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赵淑杰为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聂强为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霍显义为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李奎海的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周长海的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高尚惠的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李锋的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张颖的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张德永的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邱艳的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李德亮的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会议决定任命:周长海为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赫崇新为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马恒仁为鸡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刘朝敬为鸡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国辉为鸡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宋亚民为鸡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于军为鸡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王春伟为鸡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周忠力为鸡西市鸡台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隋明科的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安振海的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汪海君的鸡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李庆的鸡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批准免去:马恒仁的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