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工作
机构编制工作
【机构编制工作】 (1) 严格贯彻执行省编委批复的《鸡西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认真审核报批了市委办、纪检委、建设局等10个部门机关的“三定”规定,重新调整界定了 150余项职能;(2) 归纳整理了现存的行政审批事项,对市级39个行政机关和12个法规授权事业单位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保留529项,减少877项;(3)制定了《鸡西市事业单位机构(分类) 改革试点方案》,提出了总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确定了改革试点的内容和实施的方法步骤;制定了《鸡西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鸡西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规范》、《鸡西市事业单位富余人员托管和人事代理办法》、《鸡西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争议仲裁条例》、《鸡西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同鉴证办法》、《鸡西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暂行规定》等适合我市事业单位特点、操作性较强的配套政策,为指导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做好了政策准备;(4) 出台了《鸡西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变动核编减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人员编制管理的内容、范围、原则和程序等,明确了编制部门和增人单位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5) 组织了五年来规模最大一次卡、证、账、档的调整工作,全市共更换管理证1 000余本,验审卡片28 000多张,续填档案400余本;(6) 在全市编制系统推行了人员编制微机化管理,将每月的人员变动情况用计算机进行统计汇总,作为管理的基础数据长期留存,拓宽了机构编制管理渠道,提高了机构编制资源的利用率;(5) 结合机构改革“三定”工作,深入调研论证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支队、市煤炭工业局等部门的职责任务,重新界定了市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支队与市煤炭工业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环保、市容环卫、城市绿化、市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特别是调整理顺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城市规划部门长期存在的职能交叉问题;(6) 开展了分配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制定了《鸡西市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确定市园林处、市人民医院、广播电视局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鸡西大学为我市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试点单位;(7)完成了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审结市直52家单位的720项审批事项,保留322项,取消371项,改变管理方式27项,降格27项,减少比例达55%;(8)会同市委组织部联合制发了《关于做好2002年度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将以往实行的定性测评改为量化测评,使我市的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向科学化、标准化迈进;(9) 会同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国家公务员纪律惩戒工作的通知》;(10)制定了《鸡西市行政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和《鸡西市行政审批责任及其过错追究暂行办法》,从行政审批的设定、实施到后续监管都制定了严格、明确的制约规范;(11)制定了《鸡西市一般干部调配工作实施办法》和《鸡西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调配工作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