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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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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从1995年起,鸡西市在全省先实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在1999年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鸡西市做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经验介绍。《黑龙江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办法》出台后,鸡西市被列为先行试点城市。在 2002年9月全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座谈会上,鸡西市的做法和经验受到上级领导和与会其他省市的好评,并被确定为全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联系点城市。目前,全市已形成了从部门到内设机构再到执法岗位,层层责任明确、权利明晰,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权利监督保障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内部层级监督制度,为推进行政执法的法治化建设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2003年 3月25日,召开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会议重点对今年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做了部署,严格按照《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的规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在市政府下发的2003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方案中,强调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实行四挂勾,即与公务员考评挂勾,与提拨重用挂勾,与部门评先挂勾,与单位领导的任职挂勾。
  在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工作中,完善了立、改、废一体化运作模式,建立健全了初审、协审、会审三审制度,几年来,共制发规范性文件61件,废止同法律、法规相悖,阻碍经济发展及不合时宜规范性文件224件,为全市经济建设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