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救济、行政应诉工作
行政救济、行政应诉工作
【行政救济、行政应诉工作】《行政复议法》实施以后,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救济、行政应诉工作,下发了深入贯彻《行政复议法》的实施意见和《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程序若干问题的通知》,强化了行政复议工作,解决了长期以来复议程序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我市还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公室13种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的要求,统一印发了全市行政复议文书格式。近年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56件,其中主要涉及公安、劳动、土地等方面。
为适应行政应诉的需要,成立了政府法制服务中心、法制研究所,拓宽了政府法制服务领域,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各县(市)区、各部门的行政复议工作,也取得了很大进展。全市行政复议案件质量普遍提高、为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