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质量提高
信访工作质量提高
【信访工作质量提高】 2003年,深入开展“信访工作质量年”活动,建立完善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及立案、结案等各项工作制度,选树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先进典型,以点带面,促进了全市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深入开展“倾听群众心声”为内容的利民活动,出台了 8项利民措施,全市信访部门未发生一起群众投诉问题。加强信访督办工作,重点对重点信访单位、重大信访问题和省交办的信访电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充分发挥了信访督查工作的激励约束作用。
(马长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