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军案件合议庭
涉军案件合议庭
【涉军案件合议庭】 2002年9月16日,根据黑龙江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省军区政治部转发的《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等七部门关于重视解决部队官兵涉法问题维护军人及其家属合法权益的通知》精神,经与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次协调,联合下发了《关于在虎林市、鸡东县、恒山区、城子河区、滴道区、梨树区、麻山区人民法院建立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的通知》并于10月10日,在虎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挂牌仪式。参加挂牌仪式的有分区副政治委员李健夫、宣保科长李明普,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长海、民庭庭长李锋,虎林市人武部、 65915部队部分官兵,以及虎林市人民法院合议庭的法官。至此,鸡西市所属县(市、区)所有人民法院全部建立了“涉军案件合议庭”,共建有合议庭 10个(含市中级人民法院1个),使鸡西地区维军权、解军难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为更好的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部队的稳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