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执行工作,维护法律权威
加强执行工作,维护法律权威
【加强执行工作,维护法律权威】全市法院把提高案件执行率作为实现“公正与效率”的重要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提高案件执行率。一是改进执行方法,提高执行效率。探索有效的执行方式,对重大疑难案件,积极推行听证执行和合议执行,试行奖励举报制度、执行风险告知制度,通过对被执行人财产曝光、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等措施,以及运用转让无形资产、以物抵债、执行和解等方式,有效地缓解了“执行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加强监督制约,提高执行工作水平。认真落实分权制约,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综合科分别行使实施权、裁决权、督办权、推行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先后制定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程》、《交叉执行暂行规定》、《外出执行报批制度》、《债仅凭证若干规定》、《强制措施审批制度》、《执行干警禁忌语规定》,进一步规范、监督执行干警的言行。三是开展执行会战,努力清理执行积案。2003年,中院执行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清理执行积案合战的方案》,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对全市法院的执行积案摸清底数,精心组织,统一指挥,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对有执行能力的案件坚决执行;对暂无执行能力的案件,经申请人申请发放债权凭证。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提高了案件执行率,2003年,全年共执结案件 6 657件,同比上升了55.5%,执结标的1.8 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0.7亿元,其中执结行政执行案件2 281件,标的 429万元。使全市法院执行积案大幅度下降,执结率比去年提高9.3%,促进了执行工作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