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劳教管理

劳教管理



  【劳教管理】2002年,通过开展百日安全竞赛活动,全面建立并实施了安全稳定包保责任制,把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人,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坚持并完善了三级值班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分析劳教人员思想动态,加大对重点工作环节的管理和控制。在对劳教人员加减期、所外执行、所外就医,提前解教以及“法轮功”劳教人员的政策落实上,严格把关并予以公开。全年实现无劳教人员脱逃、无所内发案,无非正常死亡、无重大恶性事故的“四无”目标。
  2003年,按照司法部提出的“三个绝对不能、四个绝对不允许”的要求,狠抓基础建设,强化制度落实,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先后投资 6万元修缮了院内的照明设施、警戒设施、通讯设施和电视监控设施,加强了硬件防范力度。坚持定期分析劳教人员思想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稳定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大对难改造尖子和所王所霸的打击力度,促进了场所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