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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排污征费条例

贯彻排污征费条例



  【贯彻排污征费条例】2003年,鸡西市环境监察支队举办了两期90余人的环境监察人员培训班,系统地学习了《排污费征收使用条例》的主要内容,并结合实际进行研讨和座谈,通过培训和考核,鸡西市环境监察支队人员全员合格,获得省局通过,颁发了环境监察执法证。
  抓好申报、核定,奠定收费基础。排污申报和核定是排污收费的一项基础工作和重要环节,市环保局按照省站下发的《关于开展污染源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结合《排污申报登记表》,认真做好鸡西市辖区内的排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排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排污申报、核定和计征工作;目前每个监察人员都有具体的负责单位,都能准确地确掌污染源的数量和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并通过反复计算,提高对新标准的掌握和理解,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建立污染源数据库,强化现代办公能力。在原有日贷设备外,又购置了一部摄像机、一架照像机、一台计算机和一台传真机。基本实现了排污申报,申报变更、审核、核定、计算、公告、下达收费通知书、银行对帐、减缴、免缴及缓交、数据查询汇总和数据管理的微机自动化管理。
  认真落实《条例》,应收尽收。为了更好的落实条例精神,市环卫局强化执法程序训练,提高监察人员依法履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程序的能力。通过强化排污申报五程序训练, (排污申报登记、排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计算、公告、排污费征收与缴纳) 使每个监理人员牢记五程序、不因忙、重、难等现象简化程序、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擅自扩大排污费减、免和缓征的范围,做到应收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