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作法制化
环卫工作法制化
【环卫工作法制化】 在市领导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颁布了《鸡西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自2003年 7月10日施行。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齐心协力,密切配合,认真组织,严格管理,强力推进《管理办法》的实施。
一是完善制度,广泛宣传。《管理办法》颁布后,市环卫局先后召开 3次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也都结合实际, 制订完善了《固体废弃物排放证》、《建筑残(渣)土处置证》、《车辆清洗运营证》以及加强车容卫生管理和市区医疗垃圾统一管理等一系列制度。通过完善制度,认真执行,严格管理,有效地控制住了污染源和制脏源。采取集中听、实地查、现场看的方式对局属6个执法单位贯彻实施《管理办法》情况进行了3次检查。为增强市民遵守《管理办法》的自觉性,组织基层单位执法人员分别在红旗路、红军路步行街等 5个宣传点进行集中宣传,出动宣传车在主要街路巡回宣传,各执法单位组织管理人员直接向经营业户讲解《管理办法》。积极与全市各新闻单位联系,播发《管理办法》颁布实施的消息;在鸡西日报刊发《管理办法》全文和答记者问;邀请记者跟踪动态报道《管理办法》实施情况;在市电视台法制栏目制作专题等。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市民基本了解了《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为《管理办法》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二是狠抓落实,加强管理。为使《管理办法》真正落到实处,按市政府要求,在建制与管理上,做到三分建,七分管,建管结合,以管为主。建筑工地开工前我局与施工单位签订环境卫生责任状,办理建筑残土排放审批手续,规定排放建筑残土的时间、路线、地点,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场地出入口铺设草袋,有效防止了车辆出入工地污染街路。在车容管理上,开展运输车辆苫布达标活动,规定运输车辆使用苫布具体标准,督促运输车辆按标准配备,严格查处遗撒泄露的运输车辆,最大限度地减少车辆对街路的二次污染。结合“除陋习、树新风,提升鸡西人形象”活动,采取措施,集中治理了随地吐痰、便溺、乱泼污水、乱扔果皮纸屑等损害环境卫生的不文明行为。在医疗垃圾管理上,根据市政府《关于全市医疗单位产生的医疗垃圾由市环卫局统一处置的通知》要求,在市区全面实行医疗垃圾袋装化收集、封闭式运输和高温焚烧处理,将城子河区、恒山区、滴道区的医疗垃圾统一运到市里处理。指导督促市医院等23家医疗单位配置医疗垃圾储存房(容器),并全部投入使用。
三、加大投人、改善设施。两年来,市环卫局筹集356.46万元资金,建设并启动了红旗垃圾中转站和11座地坑式垃圾转运站。完成四街垃圾中转站的穿衣戴帽工程。翻建公厕12座,维修25座。购买、配置各种环卫专用车辆24台。购买垃圾清扫车、压缩车和摆臂式垃圾清运车填补了全市在环卫设施方面的空白。
通过认真组织实施《管理办法》,推动了环卫管理逐步步人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使市区卫生面貌有了明显的改观。两年来,市区营运车辆苫布覆盖合格率达 80%以上,建筑工地硬铺装率达97%,围档合格率达100%,交纳环卫设施配套建设保证金达 100%。建立建筑工地综合档案9个,办理残(渣)土运输处置证150个,查处遗撒泄露运输车辆 1 010台(次),处理“四堆八乱”1 560处,规范门窗改建250处,规范不文明行为1 500余人(次),处罚1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