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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销售

粮食销售



  【粮食销售】2002年,省政府决定从粮食储存费用每吨60元的补贴中,提取20元,用于销售价差补贴。实行销售价差补贴政策后,鸡西市粮食购销企业变压力为动力,销售量不断攀升,全年销售量达到45.7 万吨,占省指令性计划52万吨的88%。其中,销售水稻32.9万吨,占计划45万吨的74%;销售玉米12.7 万吨,占计划7万吨的182%。
  根据省政府要求,对2002年秋粮收购开始按保护价收购的粮食(简称新粮)当年购当年销,实现购销平衡,并将新粮储存环节补贴改为销售环节补贴,新粮只给半年的利息和储存费用,价差补贴实行“销一斤补一斤”。同时,以2002年 9月30日为界,对保护价粮实行新老划断,出台了一系列消化处理老库存粮食的办法。这些政策极大地促进了粮食销售。2003年,全市实现粮食销售132万吨,其中新粮食销售71.4万吨,实现了购销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