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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银监分局

概况


  
  【概况】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中国人民银行的决定,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的统一部署,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鸡西监管分局 (简称鸡西银监分局)筹备组于2003年12月9日成立,承接了中国人民银行鸡西市中心支行所分管的金融监管工作。经过协商,完成了财产、财务人员的划转工作。
  2003年12月19日,鸡西银监分局正式挂牌成立。
  监管范围:包括辖内的银行机构、城乡两社和其他存款类机构,共 487个,其中:政策性银行机构 4个,工、农、中、建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机构206个;城市信用社机构25个;农村信用社机构121个;邮政储蓄机构131个。
  主要职责:在黑龙江银监局的直接领导下,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审查和批准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负责组织实施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查处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审批和批准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统计、分析和上报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有关数据、信息;分析、研究辖内金融风险;负责鸡西银监分局系统党的建设、纪检和干部管理;承办黑龙江银监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监管目的:鸡西银监分局将通过审慎有效监管,努力实现保护广大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的利益;增强市场信心;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和相应风险的识别和了解;减少金融犯罪、维护金融稳定。以促进金融稳定为中心,努力提升全市银行业在全省金融服务中的竞争力,鼓励公平竞争,反对无序竞争,组织所属金融机构在监管理念、制度、方式、技术、手段等方面有所规划、有所创新,稳步推进金融管理工作专业化、现代化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