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内部管理
强化内部管理
【强化内部管理】为加快业务发展,市农行从强化内部管理人手,从严治行,积极有效地防止了各类风险的发生。
(一)强化信贷管理,规范贷款决策行为。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在过去规范管理的基础上,按照省行《信贷档案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对有关信贷档案做了进一步的完善。市农行统一印制了信贷档案封皮,制定下发了信贷业务各类台帐10多种,制定了《鸡西市分行家庭农场、农户贷款业务指导意见》,明确了家庭农场、农户贷款的对象、条件、操作流程及贷款手续,制定下发了《法人客户贷款操作示范文本》,出台了信贷业务送审考核制度,并设计了《信贷业务送审表》,实行了贷款手续资料送审及审查考核制度。二是充分发挥第二道防线作用,加大审查力度。本着细心解释、耐心指导,虚心听取意见,杜绝违规操作,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严格审查贷款手续。三是充分发挥检查监督作用,强化内控制度落实。通过信贷检查,不仅发现了问题,找出了市农行在信贷管理上的薄弱环节,为今后强化信贷管理工作理清了思路,同时对一些违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进行了处罚,强化了信贷人员认真执行规章制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使信贷规范化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二)强化转授权管理工作,确保依法合规经营。认真执行中国农业银行授权、转授权管理办法,始终树立总行一级法人观念,自觉维护农业银行整体利益,严格在省行授权范围内进行转授权。对各基层行进行了转授权。重点对信贷管理水平较高、资产质量较好的虎林市支行适当扩大了信贷业务审批权;对城区支行农村种养植大户信贷审批权由过去的 2万元调整到10万元;三县(市)支行家庭农场贷款审批权限调整为单户80万元;生产经营贷款审批权限为单户在50万元以内;其中城区支行单笔金额为20万元;县(市)支行单笔金额为10万元适当扩大各支行信贷管理审批权限,不仅减少报批环节,而且还提高了工作效率,有力地促进了业务经营健康发展。
(三)强化经济纠纷案件管理,依法维权。一是加大起诉案件力度。在经济纠纷案件管理上,对拟起诉企业认真研究案情,实施案件会审制,对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而拒不偿还的赖户果断拿起法律武器,进行依法起诉,共代理8起依法起诉案件,总标的额为1 570万元。二是积极协调市中级法院立案庭的关系,使市农行缓交案件诉讼费、执行费等费用28万元,该费用待胜诉案件执行后进行冲抵市中级法院青年服务公司呆滞贷款。诉讼费用缓交,使市农行减少了非生息资金的占用,有利于业务经营。三是加大与物价评估部门的联系,使依法收回的资产评估价格趋于合理。如执行鸡西市化工外贸公司一案,该抵押物在1997年贷款40万元时评估为57万元,现评估为10万元,二者相差5.7倍。这样的评估结果更有利于资产的处置。
(四)加强会计基础管理,确保核算安全。一是制定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根据省行财会工作监管制度,制定了《鸡西市农行2003年财会监管工作意见》,使各级监管员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清楚,增强监管员责任心,促进监管员工作的主动性。二是严格执行坐班主任制度,充分发挥一线监管职能作用。根据省行《坐班主任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前台坐班主任岗位职能履行情况的考核,对工作认真负责,管理规范,成绩突出的坐班主任给予表彰,对不适合坐班主任岗位的建议调离本职工作,从而使坐班主任真正发挥一线监督职能作用。三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员综合素质。在2003年监管考评工作中,对不适合目前财会监管工作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整,将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的人充实到财会监管队伍,从而大大提高全辖监管工作水平。四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确保升级目标实现。今年是省行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验收年,2003年按照省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标准,开展对所辖行(处)达标升级考核验收和申报工作,确保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再上新台阶。
(五)加强审计工作,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一是坚持下审一级的原则,有效地开展了行长(主任)任期(离任)责任审计,进一步增强了各级行领导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行党委提拔任用干部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依据。二是强化再监督职能,开展了经营指标真实性完成情况抽查审计工作。通过审计,全市共发现问题27笔,涉及金额4 764万元,涉及单位2个。三是强化内控制度落实,开展了内部控制综合评价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鸡西市分行内控制度建设达标三年发展规划》的要求,审计中心将内部控制综合评价工作纳入全年审计工作的重点工作来抓,力争达到规划目标。
(六)认真开展反腐败工作,保障业务经营。一是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领导干部的工作,按照总、省行的规定,作出严格限制和明确的要求:不准违反规定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准接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个人重大事项必须向组织报告,禁止到下级单位及相关企业报销个人费用;子女从业不违反中纪委七次全会的规定,同时执行有关企业领导人员廉政五项规定。二是进一步加大案件查防力度。通过开展了两次专项治理工作,对空存空取案件进行专项治理,在全辖范围内开展了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和通报批评,消除隐患,避免空存空取案件的发生。携款潜逃案件继续专项治理,与检察机关及在逃人员家属长期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在逃人员动向,使在逃人员及早落网,尽早追回市农行资金损失。抓好案件的查处工作。同时继续在员工中实行连锁包保合同制。三是端正行风,改进工作。今年借“正行风,促发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开展,把端正行风工作作为反腐败的一项重要任务加以落实。坚决杜绝员工经商办企业,签定了员工不经商办企业的保证书,对预防职务犯罪起到了有力的制约作用。
(七)加强了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营运安全。一是市行党委把安全保卫工作当系统工程来抓,按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保卫责任层层落实分解,签订安全保卫“三防一保”责任状和“枪支管理”责任状,员工们签订“连锁包保”责任书;二是加强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面对严峻的社会形势,市行党委狠抓职工的安全教育,大搞安全保卫宣传,加快文件、通报、通知收转工作,使基层行员工能够尽快组织学习,了解当前的社会治安形势,掌握新情况。三是严格考核持(管)枪人员,加强经警培训。对持(管)枪人进行全面考核,对外调入保卫部门工作人员要先考核培训,合格后填写持管枪人员考核登记表上报市行监察保卫部方可上岗。四是加强中心库建设,降低运钞风险。为了减员增效、降低押运车辆和枪支管理风险,经市行党委研究决定将金洲支行、鸡冠支行押运钞任务归属到市行本部调拨中心,车辆和人员同一天调入本部归15管理。